《酉阳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集体林地经营权转方案》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依法、自愿”原则。按照农民自愿原则,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权和林地用途前提下开展林地流转工作,流转费归承包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坚持“公开、公平”原则。集体林地流转相关信息、程序、流转方案和流转结果向社会公开,统一签订流转合同,统一流转单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规范、有序”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有序开展林地流转工作,规范合同、权证等流转资料管理,及时调解林地流转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四)坚持“集中、规模”原则。流转地块需选择交通便利、集中连片的区域,便于规模化经营和资源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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