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及集体林地收储是怎么回事?

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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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林地经营权是将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出来;过去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在一起,包产到户既是家庭承包又是家庭经营。新的土地承包法及森林法已明确三权分置,主要目的是在保证所有权属集体、承包权属农民的前提下,放开了林地的经营权,可由第三方经营。

(二)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是农民对从集体中承包的林地不直接经营,而是由第三方经营,农民收取流转费。流转后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仍属集体、承包权仍属农民,但经营权属第三方;流转5年以上需由相关部门核发林地经营权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包含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需要实施单位有一定规模的林地,公司将农户承包的集体林地流转后集中经营,这种将分散在农户中的集体林地的经营权流转到公司的行为就是集体林地收储,收储后的林地将建设成国家储备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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