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国家储备林项目,是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生态安全的需要,是县委、县政府用好生态宝贝、推动价值转化的重点建设项目,是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助推农民持续增收的惠民工程。为确保群众利益落到实处,解除林农疑虑,特印发《酉阳县集体林地收储现行政策解读10问》。
一、集体林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及集体林地收储是怎么回事?
(一)集体林地经营权是将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出来;过去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在一起,“包产到户”既是家庭承包又是家庭经营。新的土地承包法及森林法已明确“三权分置”,主要目的是在保证所有权属集体、承包权属农民的前提下,放开了林地的经营权,可由第三方经营。
(二)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是农民对从集体中承包的林地不直接经营,而是由第三方经营,农民收取流转费。流转后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仍属集体、承包权仍属农民,但经营权属第三方;流转5年以上需由相关部门核发林地经营权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包含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需要实施单位有一定规模的林地,公司将农户承包的集体林地流转后集中经营,这种将分散在农户中的集体林地的经营权流转到公司的行为就是集体林地收储,收储后的林地将建设成国家储备林基地。
二、集体林地收储后,将给农户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林地流转收益。林地经营权流转到公司后老百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受益。农户每年可获得40元/亩的林地流转费,持续35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可获得10元/亩的管护费,持续35年。
(二)主伐分红收益。酉州林开公司根据国家木材安全需要,对流转林地上原有林木进行经营性主伐时,林农按50元/立方分红。
(三)项目务工收益。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流程,酉州林开公司在流转林地上进行现有林改培、森林抚育、补植补造等生产经营活动,将产生大量劳务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流转户、优先满足脱贫户、优先满足当地群众。
(四)环境改善收益。酉州林开公司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中,根据需要配套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
三、集体林地流转后,对农户生产生活会不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农户可有限使用林地、林木,满足自身生产生活所需,如自建房用材用地等方面,可按相关程序办理使用;葬坟用地等方面,在不影响酉州林开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情况下,可向村委会备案后自行使用。
若国家因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已收储的林地,在征地各类补偿费中,公司只能获得因经营损失而给予的补偿,其他补偿费用归农户。
四、农户与公司间将怎样流转集体林地?
我县实施国家储备林的实现模式采用“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模式,村民将林地资源通过签署委托授权书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林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至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林投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五、集体林地流转后,获得经营权的市场主体与原承包人的关系?
获得土地权属的市场主体(重庆林投公司)与原承包人(村民)并无直接权利义务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与重庆林投公司签订流转合同,重庆林投公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与原承包人(村民)之间并无直接权利义务关系。
六、如何规范使用集体林地流转费用?
(一)流转费、原有林木分红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于到账后30日内汇入农民个人账户。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费主要使用范围:集体林地防火防虫等日常管护、涉林公益事业及储备林建设项目相关日常工作等方面。
(三)工作经费使用。流转当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在10元管护费中列支工作经费,用于直接参与集体林地流转村(社)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交通、通讯、误餐、误工等补助。
七、酉阳县集体林地收储范围有哪些?
酉阳县集体林地收储范围概括为: “三可收”“一慎收”“八不收”。 “三可收”指人工商品林、人工地方公益林、人工起源的天然林可在调整为人工商品林后收储;“一慎收”指已流转大户的林地,应谨慎收储;“八不收”指以下八种情况不予收储:一是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内林地,二是国家公益林,三是天然起源的天然林,四是规划中有重大工程实施的林地,五是地理条件、交通条件太差的林地,六是权属关系不明的林地,七是新一轮退耕地,八是基本农田。
八、集体林地流转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集体林地流转主要有五个核心步骤:
(一)宣传发动。召开县、乡、村、组四级会议,层层讲解有关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
(二)乡镇申报。县国储林办下发全县可收储林地资源现状表,各乡镇(街道)根据本辖区林地资源状况,向县国储林办提出林地收储书面申请。
(三)林地调查。县国储林办组建工作组,根据乡镇(街道)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与乡镇、村社干部和当地社员实地落实地块,编制外业资料,并对外业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修正后形成《XX乡镇拟收储林地小班图(表)》,报县国储林办及酉州林开公司审定。
(四)实施收储。工作组将《XX乡镇拟收储林地小班图(表)》发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对拟收储林地作出流转决议→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流转林地进行分户、公示,与农户签订林权流转授权委托协议→村集体经济组织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交流转申请,乡镇批复→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国储办提交流转资料,县国储林办和酉州林开公司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重庆林投公司签订流转合同,同步向县规资局和县林业局提出办理集体林地经营权证流转申请并备案,规资局办理经营权证至重庆林投公司。
(五)兑付资金。按照审定面积,重庆林投公司及时将资金兑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合同要求将资金拨付给农户。
九、集体林地流转后,重庆林投公司将进行哪些经营,林地生态是否遭到破坏?
集体林地流转后,重庆林投公司将根据收储林地的性质、状况、地理条件等情况,由酉州林开公司因地制宜实施森林抚育、改培、退化林修复等森林经营,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收储林地森林质量会大大提升,会带动更多农户增收。
十、集体林地流转后谁来管护?
集体林地流转后原来的管护体系及管护责任不变,仍然坚持“属地属事”原则和“权责平等”原则做好森林资源管护。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社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管理。
(二)属事管理原则。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乡镇林业站、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履行管护责任。
(三)权责平等原则。一是公司每年按10元/亩标准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费,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履行相应义务;二是国家支付护林员等相关人员应履行相应义务;三是酉州林开公司为林地实际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管护森林资源。
特此通知
酉阳自治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酉州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酉阳县林业局代章) 2022 年 7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