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义务教育领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政策如何规定?

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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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应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规范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应用维护,其中按照《酉阳自治县教育政策性资助明白卡》,义务教育领域学生资助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项目名称

享受对象

资助标准

申办流程

兑现方式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免费教科书和初中教辅

县教委批准设立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免费教科书、免费初中教辅(一教一辅)

学校申报教委审核财政复核财政拨款学校统一兑现

免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作业本

县教委批准设立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费作业本

学生或家长按时提供家庭户口本(非系统家庭经济困难人口需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申请学校初审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复核教委汇总审核财政审定拨付到学校

免收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县教委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县城7所学校除外:酉州中学、桃花源中学、民族小学、酉州小学、实验小学、桃花源小学、钟多小学)

每生每天补助5元,全年分学期按在校实际天数计算

学校申报教委审核财政复核财政拨款学校统一兑现

资金拨付到学校用于改善学生午餐,不发给学生或家长,学校统一兑现。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学校按寄宿生的60%比例认定困难学生),优先资助一般脱贫户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户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小学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学生或家长按时提供家庭户口本(非系统家庭经济困难人口需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教委审核汇总财政审定拨付学校兑现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

学校兑现到学生或家长提供的银行卡

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

县教委批准设立的公、民办义务教育非寄宿的原建卡贫困户子女(县城7所学校除外:酉州中学、桃花源中学、民族小学、酉州小学、实验小学、桃花源小学,钟多小学)此项目与营养改善计划合并实施,不重复享受

小学每生每天补助6元,初中每生每天7元,全年按在校实际天数计算。

学生或家长按时提供家庭户口本(非系统家庭经济困难人口需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教委审核汇总财政审定拨付到学校。

资金拨付到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午餐,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

县教委批准设立的公、民办义务教育非寄宿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小学250/.期;初中312.5/.期。

学生或家长按时提供家庭户口本(非系统家庭经济困难人口需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教委审核汇总财政审定拨付到学校。

学校兑现到学生或家长提供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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