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资助育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各学校(幼儿园)要拓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渠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发放《酉阳自治县教育政策性资助明白卡》(2024年2月版,见附件8),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确保每一个经济困难家庭都知晓教育资助政策。对相关部门管理的特殊群体学生要 “点对点”书面告知资助政策。对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放弃资助的,需签订自愿放弃资助声明。经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的书面告知通知书回执和自愿放弃资助声明要作为学生资助档案规范保管,便于追溯和查询,作为各级审计、督查佐证依据。学期末要向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明白条》,让经济困难家庭明白自家孩子本学期享受的资助项目及标准。
二、规范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含一般脱贫户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户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 人抚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结合教师入户走访摸底调查情况,按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酉阳教委发〔2019〕34号)要求,规范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建立《酉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对纳入数据库管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政策落实教育资助。
三、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教育资助政策及时精准兑现资助资金。涉及符合条件需免收的项目,开学时予以免收,严禁先收后退;涉及补助的项目,待财政资金到校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现至学生及家长提供的银行账户。对“应享受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核查属实后,按现行学生资助政策实行兜底补兑现(在核查属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垫支,县教委于来期资助资金下达时一并下达到各学校),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足额享受教育资助政策。高中及中职学生已开通“一卡通”,漏报学生纳入学校资助,由学校在规定经费中列支,县教委不再补测算相关资金。
四、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应用维护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与维护,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社会资助、学校资助的认定、录入、审核、公示、发放等应用、维护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常规管理,督促指导资助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资助系统核查学生享受资助的情况,确保资助系统内“特殊群体未获得资助情况查看”中未资助的数据动态清零。全国和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各项资助数据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确保所有学校(幼儿园)、所有资助项目、所有资助信息100%纳入系统管理。
五、其它事项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开展。分学期分项目建立学生资助档案,资助档案要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并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严禁虚报、挪用、截留、挤占、冒领学生资助资金,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将资助育人工作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结合实际开展1-2次资助育人活动。
各学校(幼儿园)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附件1—5)、《酉阳自治县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兜底补兑现花名册》(附件6)、《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生人数统计表》(附件7)通过教育统计报表平台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2.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3.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4.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期高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5.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期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6.酉阳自治县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兜底补兑现花名册
7.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生人数统计表
8.酉阳自治县教育政策性资助明白卡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