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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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确定的认定基本条件:

(一)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所建立和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已开展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原则上应取得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

(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核心技术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

(三)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和检测等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六)企业在本市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七)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八)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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