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科技〔2024〕1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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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314),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确定的认定基本条件:

(一)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所建立和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已开展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原则上应取得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

(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核心技术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

(三)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和检测等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六)企业在本市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七)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八)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

(一)申报程序。

2024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采取纸质材料报送与网上系统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资料报送

申请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编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1,填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并将所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经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初审

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截止日期:2024517

2.网上系统申报企业登录渝快办”,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相关项目情况(见附件5申报时间:2024611618

(二)认定程序。

1.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和数据审核,并依据《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进行评分和专家答辩评审

2.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局、重庆海关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相关程序确定2024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数据以及支撑件必须一致,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业务咨询电话:63899871;网上系统咨询电话:63898487服务大厅接件咨询电话:63897953;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附件:1.《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5.企业技术中心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4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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