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田乡人民政府:
根据县民宗委、县财政局联合提请的《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专项第二批)部分项目调整的请示》(酉阳民族宗教委文〔2024〕37号)要求及县人民政府审定意见,为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推进,有效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调整至你单位,用于“酉阳县花田乡何家岩村民族手工艺品创新研发项目”建设。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发挥好资金效益。支出科目列:“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
附件1:绩效目标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