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4-00034
[ 发文字号 ] 酉阳财政函〔2023〕1079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20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等资金的通知

字号: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23〕145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等资金5164万元(详见附件);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老红军”(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在乡复员军人、港澳老战士、农村籍退役士兵、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试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中,该项目中中央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支出列“20808 抚恤”相关科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县用于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的缴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该项目中中央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支出列“21014 优抚对象医疗”相关科目;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补助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支出据实列“20808 抚恤”相关科目;退役军人改革与发展补助用于推动拥军优抚、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信访稳定等综合服务,以及支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支出据实列“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相关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等资金分配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