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2009146364T/2021-00327 | [ 发文字号 ] | 酉阳财政函〔2021〕34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酉阳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6 |
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县人民医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社〔2021〕42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48万元,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该笔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请加强资金管理,序时拨付资金,及时完善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绩效目标等相关资料,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绩效,按2021年政府收支科目列“210 卫生健康支出”相关科目。
附件:区域绩效目标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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