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
党委工作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党委、党政办、财政办、党群办、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项目办等11个内设机构。
本单位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人员20 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21人,与上年一样。本年度实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19人。与上年比较行政人员调出4人,新增2人,死亡1人;事业人员新增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3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1.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54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046.7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505.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54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32.0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99万元,农林水支出28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046.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1.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75.2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52万元,比上年减少104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68万元,比上年减少171.5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支出216.84万元,比上年减少875.7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清乡人民政府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8.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检查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多年老化损耗增加、保养维修增加;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购置车辆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1.3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2.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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