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7-01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05
[ 发布日期 ] 2017-09-05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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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政策,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工作。

2.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边远乡镇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乡镇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6.统筹指导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算、决算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的管理;监督招生经费收支情况。

8.统筹管理审核审批社会力量办学资格,规范办学秩序,承当民办教育监管的职责。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10.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才调配、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

11.统筹管理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和学籍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2.负责上报、下达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大学中专招生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录取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4.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业务上受重庆市教委的管理和指导,教委内设有办公室(挂信访室)、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规划科、计财科、安全法制科(挂应急管理办公室)、体卫艺教育科、纪检监察室、按规定设置教育工会。下辖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小学卫生保健所6个直属事业单位和65个中小学预算单位。综合管理和从事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发展的督导与评估。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8255.10万元,支出总计149683.4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099.40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创建补拨2013—2015年教育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调标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支出增加15588.54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创建校舍维修、公用经费支出及工资福利性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8255.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255.1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4968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82.06万元,占72.21%;项目支出41601.39万元,占27.79%。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3395.07万元,较上年减少1428.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及非税收入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825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99.40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创建补拨2013—2015年教育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调标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01.98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中市下达的专款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68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88.54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创建校舍维修、公用经费支出及工资福利性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97.31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是中市下达的专款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3842.37万元,占82.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05.0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程项目资金与中市下达专款有差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3.23万元,占8.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6.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正常调整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4.47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2.9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农林水支出4.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7819.38万元,占5.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1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其他支出40.0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用于校园足球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08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472.36万元,较上年增加11670.15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人增资及正常晋升工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609.70万元,较上年增加1789.61万元,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60.00物业,较上年增加1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用于学校设备购置,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3.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2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00.7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车辆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11829批次,9247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1829批次,92476人; 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00元,车均维护费6.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44.79万元,降低34.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职教中心驾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0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1.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7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生活设备及试卷印刷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支出预算8907.0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支出8907.00万元。

本部门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学校改造、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职改善办学条件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达到预期投入效果。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通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下降,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完成比例逐年上升,二是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极大地改善项目学校辖区内的适龄幼儿的就读条件,提高学前三年入学率。通过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的实施,既解决了农村适龄幼儿在生活和学习方面遇到的困难,使农村偏远地区的适龄幼儿生能够更好地接受学前教育,又解决了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的实施,还有效地整合了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能使适龄幼儿接受更先进的教育,提高适龄幼儿学习积极性和促进幼儿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对教育的均衡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对带动项目实施学校周边社会经济发展也起到一定作用;三是我县按“严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等原则,采取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县财政、县教委审核并下达资金计划、项目单位实施的办法,对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进行安排。我县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项目的实施由县职教中心、县教委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纳入财政集中支付,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度进行资金拨付。存在问题:一是展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所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由学校承担,学校资金压力大,导致工程推进缓慢,同时,幼儿园建设没有建设用地储备,建设用地征用耗时长,项目单位确定后,建设项目落地困难,难以达到项目规划建设的预期效益,二是教学装备效益发挥较差。因学校差缺专职卫生人员,且无劳技、科技教材,从而导致配置的卫生、科技等器材难以发挥应有效益。

建议:一是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工程项目前期报建经费,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工程,尽快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做好乡镇建设用地规划,预留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项目确定后快速推进项目建设,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2440  023-75556716

酉阳县教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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