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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2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3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2.承担县域内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的全部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市直管及跨区域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 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

8.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10.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1.县城市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办目标考核、保密、信访、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城管执法信息化平台的运用工作,承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承办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承担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2)政策法规科

承担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承办相关法律事务;负责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审查;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承办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承办行政执法文书的制发、审核、回收和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3)停车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城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的管理,负责全县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管理全县停车泊位信息与使用数据,加强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负责对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经营管理者(单位)的管理;负责县城建成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

(4)信息技术科

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承担本系统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监管;承办科技成果的申报、评审、验收;组织推广城市管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承办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统筹城市管理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科技及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工作。

(5)安全监督科

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园、风景名胜区、游乐园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报送和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负责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城市管理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市政公用设施执法大队

承担建城区内道路、桥梁(隧道、涵洞)、供水、排水、供热、照明等市政设施和县直管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依法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7)园林绿化执法大队

承担建城区范围的园林绿化和公园等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依法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8)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

承担县城市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依法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9)市容环境卫生执法大队

承担建城区范围的市容环境秩序、餐厨垃圾、城市水域垃圾、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依法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47.02万元,支出总计847.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城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危岩清除经费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4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城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危岩清除经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0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4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城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危岩清除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822.05万元,占97.1%;项目支出24.96万元,占2.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7.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城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危岩清除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资金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40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资金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资金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40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资金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06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2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6.81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669.89万元,占8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42万元,下降30.24%,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资金列为预拨经费未列支出。

(4)农林水支出6.39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1%,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年终未支付完,财政年终零结转收回。

(5)住房保障支出37.29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危岩清除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部分资金转入预拨经费支出,未纳入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0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城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本年支出1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城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修理费、过关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车运行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车运行开支。

公务接待费2.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73.3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9646。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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