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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MB17969017/2022-00146
[ 发文字号 ] 酉阳文旅函〔2022〕38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文物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第151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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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民族民俗文化保护和传承发展》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传统工艺等采取可行措施的建议回复。我县的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已经建立健全,文旅委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工作;就非遗保护传承的业务工作程序是:1.经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民族文化保护主管部门(非遗中心)进行普查、认定;2.采集有价值而且濒危的非遗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以列入各级保护名录;3.把已经成功列入保护名录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为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对代表性传承人按照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办法进行督导、管理,扶助其开展展示及传承、传习活动,大力宣传、授徒传艺;4.国家级、市级项目及其相应的代表性传承人可以申报相应的项目保护和传承扶助经费,以促进非遗项目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深入,我县各级政府将加大对文化挖掘保护的投入力度,文旅委也将从有限的文化保护发展经费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民族文化爱好者、工作者积极从事文化挖掘、搜集、整理、保护、研究工作。所以,你的建议我县只需加紧出台一系列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地方条例、政策法规,为工作的沟通协调、落地实施提供政策层面的保障。

二、针对打造“酉州古城民俗文化-条街”旅游业带动传统工艺发展的建议回复。我委将按照全县的总体工作要求和部署推进文旅工作,以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好民俗生态旅游发展,建设花田乡苗绣非遗工坊,酉州古城非遗保护性生产基地-西兰卡普和酉州苗绣助推乡村振兴,促进文化生态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通过以上举措,我县弥足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必将得到很好的抢救保护、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

此复函已经左文清主任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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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代鹏飞   联系人:152234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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