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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MB17969017/2022-00142
[ 发文字号 ] 酉阳文旅函〔2022〕36号
[ 主题分类 ] 文物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第110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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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现贵、袁宏、张勇、彭鑫、冉霞、何春花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强本土非遗传承 打造文旅发展引擎》的提案收悉。你们的提案很好,感谢你们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宣传征集,发掘发扬本县非遗项目的建议回复。我县作为非遗大县、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核心区,非遗资料丰富,截至目前,共收集非遗线索1040条,位居全市前列,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98项目,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36人。同时,我县拟申报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目前已启动该项目。

我县至2005年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以来,积极通过中、市、县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本土非遗项目,其中《酉阳民歌》—“啊啦调”已成为我县非遗宣传的一张名片,是广大人民群众都能演唱的一首经典曲目。2008年6月《酉阳民歌》被国务院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

二、建立制度保障,推进本土非遗扎根校园的建议回复。我县于2014年创办了两个市级非遗传承教育基地(酉阳四中、可大新溪小学),其中可大新溪小学至挂牌以来,常年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2022年6月可大乡新溪小学申报的《“摆手舞”进校园舞出“最炫民族风”》案例荣获2022年度重庆市“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所以,你们的建议出台一系列非遗进校园指导性文件,为工作的沟通协调、落地实施提供政策层面的保障。

三、针对打造非遗产品,提升本地旅游内在引力的建议回复。我县以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好民俗生态旅游发展,建设花田乡苗绣非遗工坊,酉州古城非遗保护性生产基地-西兰卡普和酉州苗绣助推乡村振兴,促进文化生态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2022年6月龚滩景区申报的《龚滩古镇“舞”动千年》案例荣获2022年度重庆市“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

四、针对打造非遗表演队伍的建议回复。我县目前有各类非遗表演队伍近200支,结合“非遗过大年”、“送文化下乡”、“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常态化非遗展演展示,以传承和发展我县民间传统文化为主旨,集中展示我县优秀非遗项目等民间艺术。形成一批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精品,随着非遗表演队伍活态展演的成熟,逐步成为我县非遗保护传承的一部分,为宣传我县非遗项目、扩大知名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复函已经左文清主任审签。如果你们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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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代鹏飞   联系人:152234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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