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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2MB17969017/2022-00137
[ 发文字号 ] 酉阳文旅函〔2022〕34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文物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第37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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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酉州古城提炼酉阳土司文化,创武陵山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城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造建议的回复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委就旅投集团移交民族博物馆有关事宜开展了前期工作,目前已形成专项方案报送县委县政府,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将于实施;按之前和提交的初步方案,民族博物馆设有“武陵宝地”、“酉阳风土”、“摆手舞”等5个展厅,其中“酉阳风土”板块将对土司文化进行展览和介绍。

二、关于搬迁建议的回复。县城内不可移动文物众多,其中飞来峰(来薰阁)属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迁移或拆除省级(我市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必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而飞来峰(来薰阁)的迁移不是因为受重大民生工程的影响,所以实施难度极大;我委于2021年对飞来峰(来薰阁)实施了整体修缮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全面竣工,建议实施原址保护。

三、关于新建和土家文化体验区建议的回复目前古城的运营单位是旅投集团,我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一是已将该建议反馈至县旅投集团,请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建土司衙署、寝宫、文庙(儒学)等建筑提出针对性意见;二是已责成他们要保护、管理、运营好已有文化资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土家文化元素,增强民族自信。

四、关于共建、联动和活动建议的回复一是我委已在古城建立了酉州苗绣非遗工坊及酉州苗绣、西兰卡普非遗保护性生产基地,旨在保护、传承和发展我县优秀的非遗文化,同时实施市场化运作,增强非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生存空间;二是目前我县正在全力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该生态保护区涵盖渝东南两区四县,我县是唯一核心区,按照试验区建设时序要求,我县将按“一区三核”的总体布局(一区:即酉阳县境内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整体保护区,三核:一是以酉水河镇为重点的酉阳东部土家族文化核心保护实验区;二是以龙潭镇、桃花源街道为重点的土司时期遗史及多民族文化交流形态核心保护展示区;三是以龚滩镇为重点的苗族文化核心保护区),推进全县文化的整体保护和利用,目前正在全力推进龚滩“非遗小镇”和11个非遗传承所的建设工作,带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功后,将极大的推动我县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利用。

通过以上举措,酉州古城将成为我县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旅游线路上的重要一环,我县将发展成为极具民族特色的旅游城市,成为武陵山区一颗耀眼的明珠。

此复函已经左文清主任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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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代鹏飞   联系人:152234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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