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2-00086
[ 发文字号 ] 酉阳教委函〔2022〕151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复函

字号:

崔德东、吴海燕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李溪镇恢复重建一所公办普通高中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李溪镇是我县的教育大镇,也是教育强镇。普通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无就近入学和服务半径的要求,所面向的是全县或者更广的范围招生,所以学校一般选址位于人口相对集中位置。根据教育“十四五”规划,我县拟建2所普通高中,目前已启动实施了一所(桃花源新城的酉州高级中学),另一所待资金和用地落实后立即启动实施。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白玉华 ,电话:1398356451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6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