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府办发〔202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5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交路长〔2021〕1号)要求,进一步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全县农村公路范围内全面推行“路长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要求,聚焦“让道路成风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奋斗目标,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管养办法,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管理体系,规范完善“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养到位”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持续推进“路长治”,打造“建养并重、外通内连、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公路新貌,构建“畅、安、舒、美”路域环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好公路交通“先行官”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推动花田乡率先实施“路长制”,力争花田乡率先创建农村公路管养国家、市级示范乡,引领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发展。到“十四五”末,实现“村有示范路、乡有示范村、县有示范乡”,逐步提升全县农村公路服务保障水平。
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全寿命周期养护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组织体系
(一)健全工作体系
成立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一路一长、一路三员”(一名路政员、一名技术员、一名护路员)原则,设置县、乡、村道三级路长,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设置全县农村公路总路长(以下简称“总路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总路长,分级设置县级路长、乡级路长和村级路长。县级路长(县道、通乡(镇)政府所在地重要乡道)由县政府班子成员担任,路政员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选派人员担任,技术员由县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选派人员担任,护路员由县公路事务中心选派人员担任。乡级路长由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路政员由乡镇(街道)交安办成员担任;技术员由各乡镇(街道)落实本级工作人员担任,护路员由各乡镇(街道)聘请就近社会劳动力或公益岗位配置。村级路长由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路政员由义务监督员担任,可视情况分区分片配设;技术员由各乡镇(街道)落实工作人员或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人担任,可视情况分区分片配设;护路员原则上利用公益性岗位配设,不足的优先考虑政策性补助的享受者或聘请社会劳动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深化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和保障制度,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实效。
县交通局: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指导县道和重要乡村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抢险等工作;指导维护路产路权查处涉路违法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和查处占道经营行动等;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以及项目的立项审批、各类政策资源的争取。
县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县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和查处占道经营行动等。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清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非法采矿、乱采滥挖、堆渣及涉路违法建筑(农村居民自建房除外)的联合查处工作;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提供技术支撑;治理公路沿线非公路施工作业诱发的地质灾害。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公路沿线涉农基础设施提升;开展“路田分家”治理;牵头开展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深化推广公路沿线乡村治理积分制,扎实推进乡村治理。
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公路桥梁、涵洞范围内的河道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梁、涵洞及防护设施安全行为的整治,为公路建设、设施改造提升等涉河事项提供技术支持。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公路沿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企业乱排放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为公路建设、设施改造提升等提供环保技术支持。
县城管局:负责指导公路沿线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对公路沿线生活垃圾转运单位的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公路沿线涉及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文化旅游委:负责公路沿线广电网络建设监管,严禁私自占用公路建控区架(埋)设管线;指导乡村振兴示范乡、“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沿线文化设施建设和提升。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公路沿线电力、通信等建设监管,严禁私自占用公路建控区架(埋)设管线。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二级路长日常工作,落实总路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路长以及路长会议交办的工作,开展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2.总路长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3.县、乡、村三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路政员负责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等具体工作;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路政管理工作。
技术员负责监督公路养护质量,协助路长解决所辖路段建设、养护中专业技术性问题,负责落实路长安排的其他技术性工作。
护路员具体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巡查和日常养护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修复养护、应急养护、专项养护和预防养护工作,负责路长安排的其他具体养护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路长会议制度,总路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路长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3.建立路长巡查制度,原则上总路长、县级路长巡查频率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乡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旬1次。
4.建立路长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运用等。
5.建立完善部门联运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6.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推动连接乡镇级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推进通组公路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分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一体化养护,建立养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三)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打造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发展便民多元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客运运营安全管理,推动农村客运与邮政、供销、旅游、商务等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各类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发展新模式,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
(五)创新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
(六)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宣传,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七)加强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科技创新,深化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治→销号→复核”四步法管理流程。通过全覆盖巡查、全天候管控、部门联动等管理方式,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快速落实、反馈准确有效、台账记录完整,建立健全路长制长效管理处置机制。
(一)巡查。各级路长要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对照管理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并定期上报巡检情况。在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敏感节点、重点时段视需求情况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二)处治。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县总路长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以问题整改督办单的形式下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治,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县“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和交办。
(三)销号。责任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做好资料管理,及时报路长销号。
(四)复核。路长要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进一步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工作统筹,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统筹调度力度,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路长制”具体工作制度。完善“路长制”考核奖惩措施,每年评选优秀路长,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道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及三员(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公示牌,标明公路示意图、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强化经验总结提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率先在全市公路路长制推广工作中走在前列、做出示范。
附件:1.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
2.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
3.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4.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5.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样式
附件1
组长:杨通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爱党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冉磊县交通局局长
刘景江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智勇县财政局局长
石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巡警大队长
岳雷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谢太双县农业农村委主任
李应升县应急局局长
石勇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罗峰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云志县水利局局长
谢建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冉电波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甘磊县城管局局长
左文清县文化旅游委主任
熊太华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附件2
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
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要求和质量评定标准,念好“畅、安、舒、美”四字诀,对照公路养护“24字要求”,制定公路养护“十条标准”。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要求和质量评定标准,认真落实“路面完好整洁、附属设施完善、桥涵边沟畅通、绿化协调美观”24字要求,做到路面整洁,横坡适度,平整适度;路肩整洁,平整顺直,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实现“畅、安、舒、美”公路路域环境。
二、具体要求
(一)“畅”—路面整洁,道路通畅。
1.路面。保持路面整洁,无堆积物。
2.边沟。保持边沟排水畅通,无杂物杂草。
3.桥梁。保持桥面清洁、泄水孔通畅。
4.涵洞。保持涵洞排水正常,无堵塞现象。
(二)“安”—设施完好,保障有力。
5.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栏、警示桩、防撞墙、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保持完好,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6.标志标牌。路长制公示牌设置规范,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公路沿线标志标牌保持完好,养护作业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上路作业穿戴标志服。
7.路产路权维护。依法及时制止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对公路安保设施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有效处置。
(三)“舒”—道路平整,行走舒适。
8.路容路貌。公路通行平整适度,边沟以外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杂物,路口搭建规范。
(四)“美”—功能完善,风景美丽。
9.内业规范。各个公路事务中心的公路养护站(六表一图四制度)、各乡镇(街道)的交通管理站(三图一表十四制度)、村的道路管护队(三图一表五制度)等制度规范上墙、机构挂牌、基础台账齐全规范(安全巡查、会议记录、出工出勤、学习培训等),信息报送及时。
10.公路绿化。公路行道树、绿化带要经常修枝整修、清除杂草、保持整洁,冬季要刷白。因地制宜打造道路交通节点及驿站,打造美丽示范路,美化亮化路域环境。
附件3
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进我县公路“路长制”工作,督促各级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单位迅速启动“路长制”各项工作、各级路长和专管员认真履职,推动我县公路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县公路事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挂牌成立、人员责任落实、规范制度建设、路长履职情况、专管员工作成效、路长办日常工作、公众评议等内容。
三、考核方法
实行季度考核,结合“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示范路每季度督导同步进行。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由考核分、公众评议分和加分构成(具体分值见附件4)。考核结果分四类: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一类单位、考核评分在90分-95分(含90分)为二类单位、考核评分在85分至90分(含85分)为三类单位、85分以下为四类单位。每季度进行1次考核,考核分数取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分数,年终依据年度考核分数依次分类。
四、考核方式
“路长制”考核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季度考核、现场查阅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各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的“路长制”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抽查、季度考核,并查阅相关台账;信息报送根据各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查情况予以评分。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分为一、二、三、四类,考核结果报县总路长审定后,抄送县委组织部,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考核为四类单位的实行约谈,通报全县。
(二)考核结果与各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的养护资金划拨紧密挂钩。
(三)出现如下情况,年度考评直接列入四类单位:
1.该年度管辖路段因养护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
2.被国家或市上点名通报批评,影响全县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
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时间:年月日受检单位:路线名称:
考核项目 |
考核要求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一、考核分(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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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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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5分) |
1.按《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公路事务中心要优化调整各公路养护站、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乡级以上要有固定办公场所。 |
5 |
未落实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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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责任落实(10分) |
2.制订辖区路长制落实方案,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
4 |
未制订方案的扣1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设办公室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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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落实专人负责制,督促专管员做好巡查和养护工作。各条路的路长和责任要明确到人,人员变动要及时上报路长办。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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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路长制公示牌设立规范到位。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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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规范制度建设(10分) |
5.各公路养护站(六表一图四制度)、公路管养站等制度规范建立并上墙(具体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工作指南)。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6.基础台账齐全规范(巡查、整治、会议记录、出工出勤、学习培训等),信息报送及时。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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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辖区内公路建管养运情况摸查到位,建立并完善一路一档、一桥一档。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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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路长履职情况(15分) |
8.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
3 |
未解决实际问题每次扣0.5分,含征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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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汛期或重大节会等重点时段应急处置到位。 |
3 |
处置不到位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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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道路隐患及时组织修复。 |
3 |
未组织修复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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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下一级路长进行考评。 |
2 |
每半年进行1次,未实施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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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及时落实上级路长交办任务督办事项,按时参加路长工作会议。 |
2 |
每延时办理1次交办任务的扣0.5分;未按时参加路长工作会议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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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群众投诉处理情况 |
2 |
每延时办理1次群众投诉的,扣0.5分,扣完为止。发生1次负面新闻曝光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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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路长办日常工作(15分) |
14.做好专管员的管理、考核、工资发放等工作。 |
3 |
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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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交办事项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并按时回复。 |
3 |
未及时整改和回复的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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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
3 |
每周不少于1次。每少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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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汛期或重大节会要进行值班,并每天巡查。 |
3 |
每少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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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发现道路隐患及时上报并有效处置。 |
3 |
未及时上报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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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成效(40分) |
19.路面:保持整洁,无堆积物。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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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边沟:保持排水畅通,无杂物杂草。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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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桥梁:保持桥面清洁、泄水孔通畅。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22.涵洞:保持排水正常,无堵塞现象。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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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栏、警示桩、防撞墙、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保持完好,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24.标志标牌: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公路沿线标志标牌保持完好,养护作业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上路作业穿戴标志服。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25.路产路权维护:及时依法制止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对公路安保设施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有效处治。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26.路容路貌:公路通行平整适度,边沟以外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杂物,路口搭建规范。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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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公路绿化:公路行道树、绿化带要经常修枝整修、清除杂草、保持整洁,冬季要刷白。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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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现场收集灾毁信息和上报,配合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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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参加县级路长办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等。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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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分(5分) |
县领导、干部、群众对乡镇的路长制执行情况进行评判。 |
5 |
年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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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分项 |
工作有创新,“路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县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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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领导批示加5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加3分,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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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长制工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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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信息在市级以上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录用1条加2分,被县级录用1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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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打造道路交通节点及驿站,打造美丽示范路,美化亮化路域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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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打造一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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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检人员:
附件5
路长制公示牌版面样
一、基本要求:
(一)公示牌设计和制作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016)执行,蓝底白字,采用120×80㎝尺寸,宜采用双柱设计。利用既有公示牌的,可按照原尺寸改制,也可结合交旅融合、公路文化等工作,在不改变公示内容的前提下设计具有特色的版面,但应做到辖区内风格统一。
(二)县、乡道应逐路设置公示牌;村道可根据村内路网情况分片区设施(路线信息应在路线区位示意图完整展示)。
二、内容要求:
(一)路线编码:指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编码。
(二)路线名称: 与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一致或规范化简称。
(三)管养里程:单位为公里。
(四)路长:路长姓名、职务和座机号码。
(五)三员: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的姓名、手机号码。
(六)管理单位:指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或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七)制作单位:指交通主管部门规范化名称。
(八)路线区位示意图:指本管养线路和临近线路的区位示意图,并标明线路主要方向和当前位置。
(九)二维码:指自动生成的重庆公路微信公众号。
三、版面制作方法
为减轻版面设置工作量,请在重庆公路养护平台(www.cqglyh.com,日常养护>养护公示>路线公示),系统中已有养护公示信息的路段,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后,导出印制即可;其余路段则录入相关信息并绘制路线区位示意图后,导出印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