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维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旅游景区向部分摄影家免费开放的建议》(第124号提案)收悉。该建议立足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旅游形象塑造与品牌推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经我委认真研究,结合我县旅游发展实际情况,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的总体意见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既契合我县文旅融合发展战略,又为创新旅游营销模式提供了新思路。我委原则上赞同建议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步推进。
二、已实施的内容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重庆市旅游条例》以及国家文旅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相关条款、政策文件精神,桃花源旅投集团公司下辖景区已经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实行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以摄影创作赋能旅游推广的思路,对持有摄影证的各级摄影家,与桃花源文旅集团协调沟通,适时推进各级摄影家协会成员门票优惠、摄影赛事举办等事宜。进一步提升酉阳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您的建议很好。该建议对推进酉阳旅游形象塑造、旅游景区品牌宣传具有积极而有益的意义,非常感谢您对酉阳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主要领导廖大昌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白红 电话:177822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