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听障和智障两类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务。
2.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4.对入学残疾儿童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
5.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教科研部门有关教研、教改和教学方面的工作意见,指导学校教研、教改的探索、实验、总结和推广工作。认真制订每学期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计划,及时总结学校教研科研管理经验,为校长决策提供信息。
6.定期召开全校教学工作及业务学习会议,学习教育理论,通报教育信息。对各组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组织并指导各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经常深人备课组、教研组和课堂,开展调查研究和听课、评课活动,检查教学效果和各学科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分析学生的学习心理与质量,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大力开展对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探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调整、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探索特教学校的教育教学规律,拟定实施办法,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7.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研究,指导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学生的思想教育改进意见。
8.积极组织好学校各项大型教科研活动,如对外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汇报课的实施与评价工作。积极参加校内外、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带回的信息,要通过多种形式向一线教师传达。主办刊物,广泛收集和介绍国内外特殊教育研究的新信息,同时将学校的教学研究成果推向省内外,扩大学校影响。鼓励与指导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力争每年发表县、市、省、国家级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同时负责与同行学校教学业务的交流联系工作。
9.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教学水平、业务专长和参加教研活动等方面情况。培养和宣传先进教科研典型,抓好对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认定、考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青年教师,帮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业务、总结经验和学习交流,负责对新分配教师进行业务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严格执行教师业务考核制度,不断健全教师考绩档案。
10.负责组织校内各学科统考和竞赛的命题、阅卷、统计、试卷分析及总结工作。定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和研讨会,不断加强对各学科的教学指导。
11.高瞻远瞩,预测教研方向,深人实际,提出科研课题,负责并做好学校教研、科研课题研究的组织和评价工作。指导、监控、评价全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验、验收、总结工作;制订教育改革、研究、实验项目的执行方案;抓好全校的教育科研活动和课程、教材、教法的改革及全国信息技术实验项目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为酉阳县教委二级预算单位,业务上受县教委的管理和指导。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为纳入教育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52.11万元,支出总计752.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19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出,本年增加项目残疾儿童生活补助、交通补助。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0.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89万元。支出中教育支出58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2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2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1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残疾儿童生活、交通补助,公用经费增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2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1.8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5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06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残疾儿童生活、交通补助,公用经费增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688.11万元,占91.5%;项目支出63.98万元,占8.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7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金使用完成度较高,上年度结转公用经费在本年度完成支出,本年度预算资金按拨款进度按时完成支出,同时本年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出,结转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列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0.9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2.21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本年度实现支出,本年度增加项目学生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各项收入预算基数较上年度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31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残疾儿童生活、交通补助,公用经费增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77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学生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增加2名教师。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7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9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残疾儿童生活、交通补助,公用经费增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上年度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76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学生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增加2名教师,上年度结转30.7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出,本年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出,结转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列报。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580.07万元,占7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9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出,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5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6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学生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及教师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1.44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教师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1.47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9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新增加教师2名,社保基数调整,基本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9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3万元,增长166.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上年度结转公用经费本年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年初预算未纳入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由于经费紧张未能购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课题研究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1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增加线上网络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2.885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何刚13996901972 | |||||||
主管部门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特殊教育学校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9.85 | ||||||||
其中:财政拨款 |
9.85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目标1:项目覆盖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目标 |
指标分值 | |||||
合计 |
93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投入中央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
11.50万元 |
6 | ||||||
指标2:投入市级营养改善燃料运行成本资金 |
1.42万元 |
6 | ||||||||
指标3:小学阶段学生受益人数 |
72人 |
6 | ||||||||
指标4:初中阶段学生受益人数 |
58人 |
6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农村小学阶段学生享受比例 |
100% |
8 | |||||||
指标2:农村初中阶段学生享受比例 |
100% |
8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学校按月申报,按实际在校天数按月测算 |
15日前 |
5 | |||||||
指标2:资助补助资金按月及时兑现落实 |
100% |
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学生每年补助标准(元) |
800 |
5 | |||||||
指标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燃料运行成本学生每年补助标准(元) |
120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指标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得到补助比例 |
100% |
6 | ||||||
指标2:减轻农村家庭教育负担,增强学生营养 |
100% |
6 | ||||||||
指标3:政策知晓率 |
100% |
6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享受补助政策学生满意度 |
≥95% |
5 | ||||||
指标2:享受补助政策学生家长满意度 |
≥95% |
5 | ||||||||
指标3:社会满意度 |
≥95% |
5 | ||||||||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何刚13996901972 | |||||
主管部门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特殊教育学校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3.0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73 | |||||||
其他资金 |
1.30 | |||||||
总 |
年度目标 | |||||||
解决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缓解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目标 |
指标分值 | |||
合计 |
9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投入中市资金 |
11.73万元 |
10 | ||||
指标2:县级配套 |
1.30万元 |
10 | ||||||
指标3: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益人数 |
130人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享受比例 |
100% |
8 | |||||
时效指标 |
指标1:享受资助政策学生名单公示 |
≥7天 |
8 | |||||
指标2:资助补助资金及时兑现落实 |
6月、11月 |
8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每年资助标准(元) |
小学1000,初中1250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指标1: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得到资助比例 |
100% |
6 | ||||
指标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率 |
100% |
6 | ||||||
指标3:政策知晓率 |
100% |
6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享受资助政策学生满意度 |
≥95% |
6 | ||||
指标2:享受资助政策学生家长满意度 |
≥95% |
6 | ||||||
指标3:社会满意度 |
≥95% |
6 | ||||||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资金均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保障学校运行、促进教育发展、满足人民教育需求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8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