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序号十一)
|
整改实施主体 |
酉阳县 |
公示日期 |
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3日 |
|
整改任务概述 |
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监测数据显示,长江重庆段部分支流水质波动明显。2023年,长江二级支流大清流河大埂等8个国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超过3次,长江一级支流桃花河碧桂园、碧溪河斑竹2个市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分别达6次和8次。 | ||
|
整改情况 |
1.通过持续加强龙潭河水质监测、分析,强化信息共享,已与秀山县建立定期水质会商研判机制。 2.已印发实施龙潭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方案。已完成龙潭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方案明确的各项整治任务。 3.已完成酉阳县中天、万泰、海北、湘台锰业渣场和天雄锰业新渣场整治。 |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6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验收工作组,对酉阳县龙潭河流域水质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酉阳县党委和政府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与秀山县建立跨界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水质会商分析研判,两县共同加强流域内污染源监管。二是印发实施《酉阳自治县龙潭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工作方案》,已按方案要求完成了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河长制、加大涉水单位执法检查、流域电解锰渣场污染治理、强化渣场渗滤液处置等具体整改措施。三是开展流域内锰污染治理,完成天雄老渣场渗滤液处置设施更换,并在设施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开展海北渣场上游地下水截流改道,增设山水应急收集池;将万泰、海北、湘台渣场渗滤液转运至天雄老渣场渗滤液处置设施处置,最大限度实现渣场渗滤液应收尽收;已完成中天、万泰、海北、湘台和天雄等5座锰渣场整治。 整改验收意见:经验收核查,已整改到位,建议验收通过。 |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1538110 电子邮箱:yyhbdczgb@163.com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