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序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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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酉阳县委县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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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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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增强思想认识构建责任体系。我县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细化落实重庆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要求,一体推进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持续打好生态牌,深入实施“美丽酉阳专项行动",制定印发《美丽重庆先行地建设行动计划》(酉阳委发〔2024〕17号)《美丽酉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严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县域范例。 (二)以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开展矿山生态修复。2024年,我县按照《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县域采矿损毁土地现状调查,准确掌握损毁范围、关闭类型、修复责任主体等关键信息,分类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全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20.01公顷。 (三)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是积极争取水土流失治理资金,2024年,争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上级资金共1070万元;二是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落实水土保持措施。2024年督促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21个。 (四)以林长制为统揽开展林业相关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林长680名、天保护林员720名、生态护林员4438名,将14个县级部门纳入林长制工作体系。2024年,各级林长累计巡林6800次,林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二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制定印发《关于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质量提升的决定》(酉阳县总林长令第4号),统筹实施造林绿化项目,累计完成各类营造林28.7万亩。实施农村“四旁”植树1.5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7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截至目前,全县林地面积达579.73万亩,林木蓄积量达16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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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酉阳县委县政府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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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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