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序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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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酉阳县委县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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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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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党校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座2次,培训党员干部150余人次。2024年度,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2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20次。二是各级各部门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培训、宣传,各大媒体就生态环保政策解读和深度报道频次显著增加。全县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六进”宣传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余次。酉阳报、县电视台、武陵都市报、重庆日报、上游新闻、华龙网等县内外媒体平台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采访报道40篇(次)以上。成功举办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主题的全县绿色转型发展座谈交流会。 (二)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中国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落实。2024年,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会议研究部署63次,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工作通报181件,多次开展现场调研督导,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落实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贯穿衔接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一是优化“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运行机制,切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持续强化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印发实施《酉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二是实施《酉阳自治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酉阳自治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实施办法(试行)》,初步形成2024年度党建统领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将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农村黑臭水体等8项污染防治指标纳入2024年度考核事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贯通协同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在推动我县“治气”工作、黑臭水体清零县创建工作、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方面的利剑作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召开“治气”工作等生态环境领域专题会议,督促县公安局等11个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春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PM2.5平均浓度达到市级考核要求。并对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县创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开展责任调查,对涉及5个乡镇7个项目实地走访,督促履责,确保清零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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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酉阳县委县政府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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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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