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起草说明
一、背景及由来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根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我县顺利建成“无废城市”,按照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前期组织研究与工作情况
《方案》已组织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讨论并三次书面征求修改意见。《方案》已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形成评审意见。
三、法律依据
本方案编制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
四、政策依据
本方案编制的主要政策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工作方案》(渝无废办〔2019〕2号)、《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
五、效益及风险评估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将从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创造效益:
1.社会效益方面,“无废城市”建设有利于促进探索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重难点问题,提高我县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2.经济效益方面,以“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为契机,以我县大宗固体废物的处置与减量化为核心,一方面,激励产废者改变生产行为,降低固废产生量和处置成本;另一方面,创新灵活多样的经济政策和市场手段,策划包装固废资源化项目,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找到有利于我县经济发展新路径。
3. 生态效益方面,“无废城市”建设将有利于深化我县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长效体制机制,建设一种先进的城市废弃物系统性管理理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