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10号)和《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9〕15号),经县委编委第一次会议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桃花源街道和钟多街道(以下简称“街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突出街道履职重点。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街道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二)扩大服务管理权限。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街道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街道办事处。要重点扩大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城镇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
(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紧密结合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街道的行政执法职责,规范县级部门委托执法事项、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二、综合办事机构设置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统一设置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其他日常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政协、法制、武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群团、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牌子)。承担促进街道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订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农、林、牧、渔、工业、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市场、商业网点的规划和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减负、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扶贫开发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做好经济、人口、农业相关普查工作。
(四)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普法教育、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社区(村)规划和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社区(村)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社区(村)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农房安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工作。指导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国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耕地及其他自然资源保护、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及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河道日常管护和河(库)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七)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救援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风险防控、信息报告、法规宣传、食品许可现场核查和农村家庭宴席备案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市容环卫、文化旅游、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发放、审核、回收及案卷管理工作。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明确1 至 2 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三、事业站所设置
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事业站所设置体现基层公共服务需要,做到职能衔接、工作互动。统一设置事业站所6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及性质均为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开展社区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公共服务,面向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负责辖区综合社会事务受理等。
(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文化旅游事业。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文艺活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负责街道、村(社区)两级文化体育阵地建设,承担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规范农家乐和文娱活动等旅游场所、旅游设施、旅游项目的经营服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经营、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指导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旅游统计、旅游招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交流,做好文物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及地方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宗旨:为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承担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具体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突出服务职能,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办实事。
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权益保障、法制服务等职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服务等工作制度,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士官)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辖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申报及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相关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
宗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依法授权或委托集中行使相关执法权,主要负责辖区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市容环卫、文化旅游、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六)农业服务中心
宗旨: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农技、农机、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农业物资供销协调等工作。依法承担辖区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做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河(库)长制相关工作。
不再保留桃花源街道城市综合执法队,人员编制转隶至桃花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不再保留钟多街道城市综合执法队,人员编制转隶至钟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街道中心小学校加挂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牌子。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桃花源街道
桃花源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36名。领导职数13名,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13名。
桃花源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桃花源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桃花源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桃花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3名,设站长1名。
桃花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2名。
桃花源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二)钟多街道
钟多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35名。领导职数13名,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13名。
钟多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钟多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钟多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钟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3名,设站长1名。
钟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2名。
钟多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由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