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36XN/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小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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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乡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2.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的做好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生态建设、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相关工作。

3.紧密结合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下设1个中心和4个板块综合办事机构: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党的建设板块、经济发展板块、平安法治板块、民生服务板块;5个事业站所: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6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5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5.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5.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15.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5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1万元,农林水支出674.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万元,其他支出9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8.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4.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08万元,比2024年增加5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5万元,比2024年增加30.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23.58万元,比2024年增加25.5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建设增加,主要用于农林水方面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72万元,比2024年增加5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建设项目增多,主要用于农林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5.47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7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 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51.13 万元,比上年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导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3.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高 晗                   联系方式:023-756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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