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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府发〔2024〕23号 |
五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部门:
为做好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严密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根据《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酉重精管白头2023- 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五福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五福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五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五福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维稳安保工作,进一步加强五福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理,排除肇事肇祸安全隐患,根据《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酉重精管白头2023- 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加强协作,按照“应管尽管、应列尽列、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卫生院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县委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和要求,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组网格化优势。通过全面走访调查、见面核查、诊断评估,全面彻底摸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健全完善基础信息档案台账,切实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分级分类分色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市进京上访滋事,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确保不发生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引发重大负面舆情,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底数清晰。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防控、基层网格、国家信息平台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切实做好疑似患者排查发现、随访服务、诊断评估、治疗等服务,摸清患者底数和风险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2.重点突出。重点针对失访、持续不服药、贫困、无监护或弱监护等患者等开展摸排梳理,并按照管控要求分别落实有效随访、服药治疗、监护看管等管控措施。
3.分工合作。五福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要充分发挥属地责任,组织做好辖区疑似患者排查发现、联合服务管理;五福卫生院为重要技术支撑,做好患者诊断评估,就诊患者信息报送;落实好患者日常服务管理。五福派出所牵头做好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排查发现工作
1.疑似患者排查。按照属地主责的原则,各村和相关办所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排查,逐村逐户、人人见面,做到应排尽排;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及社会单位应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滚动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及时报告镇综合管理小组,由镇综合管理小组将情况报酉阳县管理办公室,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诊断评估。
2.失访患者清查。各村和相关办所要按照根据《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酉重精管白头2023- 5号)文件要求,加强失访患者动态排查,及时掌握信息,政法委员、平安建设办、派出所、五福卫生院,组织各村不定期对卫生库和公安库的失访患者进行梳理,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共同查找失访患者下落。
3.不服药患者调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要及时梳理辖区不服药患者信息,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不服药患者调查,分析研究不服药原因,对因家庭贫困无法解决服药费用的,要推动解决服药费用问题,确保患者有药可服;对因路途遥远,取药不方便的,要采取送药下乡的方式,确保患者有药可服,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对于因服药副作用较大或者患者主观不愿意服药的,要加强服药教育宣传,及时向患者监护人宣传患者不服药的危害,全力督促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
4.患者监护能力调查。五福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要及时梳理辖区无监护、弱监护患者信息,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人指定监护人,落实患者监护责任,督促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确保患者有人监管。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工作
平安办、卫生院、派出所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交换,相互通报患者随访、诊断评估、肇事肇祸等情况,跟踪患者住院、服药、监护、病情等信息。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成员日常发现患者有失访、无监护、服药不规律等情况要立即报告镇综合管理小组,对无监护患者,五福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要指定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患者离开居住地后,原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及时报告镇综合管理小组,联系现居住地综合管理小组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如跨省流动,综合管理小组及时书面函告同级居住地相关部门,必要时上报由区县职能部门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送医救治工作
五福卫生院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组织医生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经临床诊断认为不需住院的或经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应及时通知患者的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由患者监护人将其接回;患者的监护人拒绝接回的,医院应及时通知或告知患者原送治单位,由原送治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并将其送至实际居住地所在村委会,交给其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对有需要的患者,派出所要及时协助村委会、患者监护人送医治疗。
(四)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工作
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五福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要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落实小组会议、定期随访、诊断评估、救治救助、联合处置、信息交换等制度,动态掌握患者现实状况、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监管看护、在(失)控等情况,根据积分随访情况,真实准确做出分色评估,落实分色管控措施,避免出现小组成员单独走访、长期使用电话询问代替上门走访、或直接造假走访记录等情况。
(五)联合处置及演练
镇管理办公室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应急演练,并组织危险行为防范措施等相关培训。
建立由精防人员、民警、村民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等联合服务小组(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和精神科医师、护士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行为,联合服务小组(关爱帮扶小组)要及时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辖区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控制事态发展,通报综合管理小组,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现场处置、送医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迅速通报镇管理办公室。对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村组,按照《重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倒查工作办法(试行)》中“七必查”要求开展案件自查,认真剖析发案原因,找准薄弱环节,督促问题整改,细化管理措施,有效防范案(事)件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平安五福建设相关督查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组织开展肇事肇祸案(事)件责任倒查;民政办牵头推进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中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救助服务;平安建设办负责协助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和社区康复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精神残疾人获得服务政策的支持,并帮助其融入社会。
(二)卫生院负责专项行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对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信息交换、随访管理和应急医疗处置,对患者家属开展健康指导,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工作人员提供随访技术指导。
(三)派出所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协助送医治疗;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配合镇管理服务小组开展随访管理,协助党委政府查找失访患者的工作;协助民政办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
(四)司法所督促普法责任部门开展精神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中的患者服务管理和信息交换工作,为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领导、卫生院牵头、部门共管、社会参与”工作原则,由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镇综合管理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并督促村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评估、管理、服务、信息报告等工作,切实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经费保障。财政、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整合救治救助资源,强化经费保障,全力推进以奖代补、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贫困患者住院经费保障、临时救助等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排查管控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案(事)件或引发舆情炒作的,将予以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