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95851924P/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双泉府发〔2025〕9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双泉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双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泉乡处置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号:

双泉府发〔2025〕9号



各村支两委、各板块、各部门:

双泉乡处置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双泉人民政府

                                     2025328


    (此件公开发布)



                    双泉乡处置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我乡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森林防火扑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发生在乡或威胁乡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扑救。

(三)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方针。

统一领导,辖区负责。本乡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村小组分级负责。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乡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以人为本,安全处置。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严禁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参加扑火。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村及相关部门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尤其要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物资等储备工作,提高信息化手段,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李超

副总指挥:王黎、冉军

成员:彭华胜、罗永春、朱娅杰、杨秀军、胡荣威、

陈怡然(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二)职责任务

1.研究制定应对全乡森林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本乡一般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3.综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及部门之间的协调。

4.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质快速运输。

5.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

6.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协调解决地方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并培训乡村两级森林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巡逻、宣传等工作,协调指挥部调动车辆运输人员、工具、食品

派出所:负责协调各派出机构积极参加森林防火灭火工作,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查处火灾肇事者。

平安法治办负责配合组织森林灭火队伍和扑救森林火灾、配合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巡逻、宣传等工作

民生服务办: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四)办事机构——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基层治理指挥中心,作为指挥部的常设工作机构。工作职责是:执行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全乡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乡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联系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本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工作机构—乡村两级森林扑火队伍

乡级森林扑火队伍由乡人民政府各办所同志组成不少于20人的森林扑火队伍在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火灾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乡经济发展办的培训指导下开展工作,发生森林火情后,5分钟内迅速响应并出动,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姓名

携带工具

职责

1

陈怡然

灭火器

队长、负责总体指挥、负责协调友邻乡镇支援力量等

2

许朝东

水袋

负责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等

3

何云峰

油锯

负责日常培训、工具检查、应急演练等

4

简真国

水袋


5

割草机


6

毛胜前

无人机

无人机操作

7

割草机


8

吹风机


9

二号打火把

负责协调联络、越野车备用驾驶员

10

邹克明

二号打火把


11

何先国

二号打火把


12

冉柏斌

砍刀

洒水车驾驶员

13

倪尔成

砍刀

越野车驾驶员

14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15

石盛开

二号打火把


16

何林凯

砍刀

架设临时水泵站、驾驶消防车1

17

消防员

洒水车备用驾驶员

18

消防员

消防车备用驾驶员

19

陈林波

吹风机

越野车备用驾驶员

20

蔡福道

砍刀


21

砍刀

班子成员统一作为备用队员

22

彭华胜

铁锹

23

罗永春

铁锹

24

杨秀军

二号打火把

25

胡荣威

二号打火把

备注:以上物资的装载油锯、吹风机、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水袋装消防车物资仓,打火把、砍刀、铁锹、灭火器等物资装载越野车。

村级森林扑火队伍以村为单位,成立以干部、党员、组长、民兵连长及护林员和群众代表为队员的专职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队伍,确保辖区内及毗邻地区森林火灾的及时扑救和处理。原则上每个村不少于50人。

火情扑灭后的工作:由林业分管领导带队,平安法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消防、乡经济发展办一同组成调查小组对火情情况进行入户、调查、谈话,并形成谈话材料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

各村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的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气象部门中长期天气预报,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析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乡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

(三)火情报告及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中要讲清火场的准确位置、起火时间、范围、风力、火势及山场被附着物和组织扑救情况。火灾发生地的村要安排专人和固定电话,保持与火灾现场、乡森林防火应急办公室联系不中断,以便掌握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四)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凡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政府直接处理。森林火灾事故,乡、林场要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县森防办、县林业局等报告。

四、扑救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乡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二)乡、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现场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三)现场扑救组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求增援。

(四)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注意事项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五)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六、物资储备

乡应储备打火把、灭火器等森林防火物质,各村也应储备柴刀、打火把、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七、灾后事宜

(一)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留不少于扑火总兵力10%的人员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二)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做好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受饿、情绪稳定。灾情特别严重的,报上级政府提出赈灾申请。

(三)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两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四)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乡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五)奖惩办法1.护林员脱岗:扣发当月补贴,累计3次解除聘用。2.村干部未组织扑救:纪委约谈做出深刻检讨,纳入年度考核。3.本机制与村规民约结合,对违反防火规定的村民可追加以下措施:取消当年集体分红或福利待遇;暂缓审批宅基地、林木采伐等手续;纳入“黑名单”,处罚案例每年汇编成册,作为防火警示教育材料。4.对肇事者: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对违规用火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引发火灾的,承担扑火费用并追究刑事责任。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奖励。

八、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

(一)全方位、多形式、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日常宣传,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群众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与农户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二)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三)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乡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四)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他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附件:2025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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