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和伤人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南腰界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杰任组长,副镇长冉启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应急办、派出所、党政办、消防队、综治办、司法所、卫生院、南界村、大坝村、红岩村、土门村、龙溪村、闹溪村、团结村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简称“燃放办”),冉启军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冉红、冷雪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工作人员有:欧道宣、黄孝忠、冉军、王勇(大坝)、王勇(红岩)、冉秦勇、何奎、彭爱明、黄安、陈永和、冉启杰、陈然、罗来霞。
“燃放办”的主要职责是:“燃放办”是我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组织节前的检查工作和节中的巡查工作,作好各种险情的应急处理。
(二)各村职责
首先重点作好宣传工作,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要将县、镇有关烟花爆竹的燃放要求传达到每家每户,使安全知识进村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其次,要做好安全预警工作,特别是南界村、大坝村和龙溪村要在防火等级低的民宅区安排专人守楼护院,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第三,各村要积极配合镇燃放办做好燃放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三)部门职责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宣传工作,在主要路口、人员聚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在禁放区域张贴禁放标识,安排宣传车辆进行巡回宣传,大力营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氛围,让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负责监督检查零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协助县应急局处理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
镇派出所:派出所是我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和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携带和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镇党政办:负责督查各部门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开展的工作和落实情况。
镇综治办和司法所:负责协调解决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所产生的矛盾纠纷。
镇消防队:负责保护林区,避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林区火灾。
镇卫生院:负责燃放烟花爆竹伤员的救治工作。成立医疗急救组,准备好各种治疗烧烫伤、爆炸伤药品、器材。120救护车随时待命,做好转送伤员的准备。
二、工作步骤
(一)制订方案。研究制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责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
(二)检查整治。应急办牵头,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三)宣传教育。利用赶场天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宣传,营造氛围。
(四)全面看护。全镇各村、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禁止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非法、假冒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应急办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堵塞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全面挤压非法、假冒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对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有效清除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燃放现场监管。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各村要组织干部、协管员开展巡逻监控,做到每个院子、每栋楼房都有人看守;每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