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支两委、乡属各部门:
《楠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楠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楠木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楠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市、县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楠木乡位于酉阳县南部,距县城28公里,县内与李溪、官清、板桥、板溪等乡镇为邻,县外与秀山溶溪相接。幅员面积5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262亩,林地面积49655亩。辖红旗、红星、红庄、红霞4个行政村,2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80户7519人。
二、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辖区内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凡在我乡发生的水旱灾害,大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乡属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
(二)启动条件
辖区内,发生水旱灾害、大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等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启动本预案。
三、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乡救灾工作。
组 长:刘小平
副组长:李小朋
成 员:李 华 宁 锋 杨秀军 胡 刘 李宝成
孙智才 冉 辉 冉俊勇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我乡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紧急抢险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喻光辉
成员:冉 弥 文 敏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紧急抢险组
组长:冉 辉
成员:陈永平 刘宇 张超 金勇 冉祝茂 杨佳昌 简阳阳
3.警戒保卫组:
组长:田应江
成员:张毅 龙海勇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4.宣传报道组:
组长:冉俊勇
成员:杨婷婷 王虹捷
负责利用灾害应急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5.医疗救护组:
组长:陈 强
成员:陈璐瑶 简忠超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宁 锋
成员:张天晓 文敏
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四、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乡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造成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六、组织管理
楠木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全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全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各村民委员会,预防自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管理,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联系习活动。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九、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乡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1)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全体在家领导和职工参加救援和疏导。
(3)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村民委员会按照平时灾害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指挥,互相照顾,帮助群众撤离。
(5)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乡主要领导。乡主要领导应立即到现场指挥,管电人员及时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鸣啰预警,并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乡主要领导。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