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支“两委”、乡级各办所:
为加强和改进全乡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要求,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将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防控工作放到平安木叶建设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多跨协同,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着力构建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全周期防控机制,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能力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全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实现“酉阳先进、全县一流”目标。
(一)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党领导、政府主抓、办所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智治支撑的工作格局,多头化、分散化、碎片化工作状况得到切实转变。
(二)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有效压减并保持低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在校未成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持续下降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不超过0.1%,重点关注未成年人“一人一策一专班”分类关护措施落实率达100%。
(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水平有效提升。存在心理困境问题的未成年人占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有效覆盖率达100%,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
(四)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全面优化。家庭监护能力切实提升,学校法治、道德、安全、心理健康、网络素养等教育水平切实增强,行业领域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家长学校建成率不低于95%、农村家长学校建成率不低于85%,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有害信息处置率达95%以上。
(五)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防控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丰富全县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防控数字化应用场景,数据聚合、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实时预警、精准管控能力切实提升。
(六)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品牌辨识度全面提升。
将“莎姐守未”品牌打造成为具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品牌。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防控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
1.依法惩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以打促防,依法办理各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形成社会震慑,压减源头方案。(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2.加大未成年受害人关注和保护力度。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人,由办案单位提出工作意见,相关办所协同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实施多元化综合救助,防止发生次生伤害。(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民政办)
3.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管理干预。教育行政部门动态摸清在校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底数,切实加强家、校联动,公安机关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制止不良行为并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学校应加强管理教育和处分措施。(责任单位:派出所、民政办)
4.加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矫治教育。公安机关动态梳理掌握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底数,会同学校、司法所、村(居)民委员会逐人制定矫治教育计划,提升矫治教育质效;对符合条件的,依规依法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责任单位: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
5.加强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对犯罪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检察机关加强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和跟踪帮教。审判机关加强对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犯罪的判后回访、跟踪教育、帮教矫治、法律援助等延伸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司法白皮书等推动社会治理作用。司法所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部门工作联动、就学就业衔接帮教等机制,优先提供法律援助。相关办所、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协助做好帮教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协助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民政办)
6.加强执法司法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公安机关融合优化治安、刑侦、网安、禁毒、法制等涉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警力资源,完善信息共享等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专职检察官队伍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办理,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有机融合。充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力量,加快推进少年法庭建设,提升少审法官能力,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审合一”,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充实社区矫治机构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人员队伍,探索在矫治机构内组建专门的未成年人矫正小组,更好发挥区别矫治作用。(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组织部)
(二)切实防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风险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结合学生发展需要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中小学每2周至少1课时、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在义务教育四年级、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适当增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制定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操作指南,不断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水平。加强心理健康调查研究,抽样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深化木叶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联盟建设,构建“理论研究、宣传普及、筛查预警、辅导干预”的闭环机制。(责任单位:卫生院、宣传部)
2.建立完善学校心理健康筛查和监测机制。严格落实乡级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标准。学校每学期组织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排查监测,动态摸清心理困境未成年学生底数,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策,规范评估标准和转介送诊程序。健全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数据保护机制,保护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等个人隐私信息,严防信息泄露。(责任单位:卫生院)
3.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每所学校至少设立1间心理辅导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学生提供篇态化专业化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服务。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依托精神卫生机构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弥补心理健康专业师资力量不足。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未成年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妇幼保健院、三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标准规范,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卫生院)
4.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加强“双减”政策解读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和正确教育观念,引导未成年学生疏解释放心理压力,减轻未成年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防止引发未成年学生极端行为。倡导中小学校延时服务开展课外文体活动,推进心理健康学生社团建设,广泛开展“心灵成长社团”等特色心理健康服务,切实疏解学生压力情绪。(责任单位:妇联、团委)
(三)切实防控家庭成长环境风险
1.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建设。建成1个以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有人有条件干事。逐步建设延伸覆盖到村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形成上下联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妇联、民政办)
2.加大家长学校建设力度。推动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建立学校家长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推进家校、家园共育的重要方式,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依托综合服务设施、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普遍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家长学校要根据家长工作、生活实际,灵活采取现场教学、夜校网校、服务热线等方式提供法治安全、心理健康、网络素养等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单位:妇联、民政办)
3.开展婚育关键环节家庭教育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对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对协议离婚的未成年人父母开展1次未成年人照护履职教育,并将父母离异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未成年人就读学校,方便学校及时落实心理疏导等关爱机制。医疗保健机构在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场景中,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科学养育知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和指导。司法所对涉未成年人的诉讼离婚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单位:民政办、县卫生院、司法所)
4.强化特殊家庭监护救助保障。全面摸底高风险家庭、困境家庭等特殊家庭未成年人底数,落实政府鬼底救助各项措施。探索留守儿童等特殊关注群体家庭监护社会补充形式,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力量开展家庭监护帮助工作,在寒暑假等节假日重点时段开展集中关爱。(责任单位:妇联、民政办、团委)
5.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民政办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开展监督,探索建立家庭监护评估机制,对监护不力的家庭进行科学规范评估,开展分级分类指导服务。司法所要建立完善训诫和责令按受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程,探索制定针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不力问题的刚性监督措施。(责任单位: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
(四)切实防控校园安全风险
1.持续深化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列入课程规划,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采取针对性法治教育方式,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法治讲座。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有固定时间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接受体验式、交互式、情景化现场教学,积极建设网络学校,研发网络教育课程,提升影响力,扩大覆盖面。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制度,制定法治副校长履职清单和评价指标,促进法治副校长实质性参与学校管理。(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2.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课纳入课程目录统一安排,在每周五离校前、寒暑假等节假日放假前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提醒。针对学生群体身心特点,广泛开展防性侵、暴力、溺水、诈骗、毒品、交通安全等专题教育,定期开展自救互救演练,教育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将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提高教职工施教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派出所)
3.健全完善防欺凌工作机制。中小学校应成立校长负责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处理学生欺凌相关知识,对学生开展专题教育。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学我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综合评估。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校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的学生处分规定等。(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
4.切实防范学生实质辍学。压实中小学校控辍保学责任,加强家校联动,对因学习困难、行为异常等原因离校的学生积极劝返,以适当方式教育帮助,坚决防止未成年学生学籍空挂、流落社会。坚持精准分析学情,全面建立学校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探索分流教育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机制,对部分学习困难、行为异常等学生设置适合其身心特点的课程和考评体系。
5.加强学生智能终端设备及网络使用管理。落实好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查验识别、统一保管、支持需求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管理难”问题。加强学生网络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上网时间,合理引导浏览内容。
(五)切实防控网络安全风险
1.全面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各级中小学校将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网络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等内容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明确网上言行边界,提高网络信息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加强家校联动,通过学校家长学校、家委会等场景提高家长等监护人网络素养,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用网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2.加强不良信息整治和网络舆情管控。持续深化“清朗”行动,加大对网络内容提供平台的审查力度,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管理措施,常态化开展淫秒色情、诱导自杀、暴力极端、封建迷信、消极负面等不良网络信息巡查整治,加大对违规平台处罚力度。将涉未成年人网络舆情纳入重点监测任务,完善预警、监测、研判、处置、跟踪一体化机制,妥善处置涉未成年人网络舆情。
3.切实防范沉迷网络游戏。探索建立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实施身份证信息和人脸识别交重验证机制,鼓励重庆本地游戏和内容提供平台探索施行未成年人利用成人身份登录预防措施。开展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专项治理,排查整治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服务信息的网络平台,加强网络沉迷未成年人矫治教育,科学引导其戒断网瘾。(责任单位:妇联)
(六)切实防控社会成长环境风险
1.深入整治涉未成年人文化产品。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未成年人非法绘本及不良信息,严厉打击制作、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图书、音像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广播、影视作品等文化产品中的低级趣味、颠覆历史等乱象,清理整治二次元动漫产品中血腥、暴力、吸烟、饮酒、赌博等负面内容或“耽美”“娘炮”等亚文化,引导未成年人形成积极正西向上的文化价值观念。(责任单位:宣传部)
2.大力整治涉未成年人重点行业场所。切实加大旅馆业巡查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及时预警未成年人入住信息登记不规范、冒用成年人信息登记住宿等问题乱象,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严防利用旅馆等场所性侵未成年人、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等违法犯罪。开展未成年人行为矫治机构清理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依规依法从严处理。持续开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推重点行业领域治理。(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3.切实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周边经营主体向学生提供手机存放、手机租赁等服务问题。全面摸底校园周边小卖铺、餐饮店、文具店等市场主体经营情况,严厉查处向学生兜售危险玩具、香烟、酒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定期对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和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跟踪评价,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管理,试点开展校园食品和原材料数字化追溯工作。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风险,规范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消除交通设施隐患,维护校园周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交通秩序。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黑校车〞接送学生、非法营运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
4.大力消除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溺水风险,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针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定期开展排查,严格落实警示标识、视频监控、防护围栏、专人值守等措施。推广农村水塘抛丢带枝毛竹等土办法,发动基层群众群策群力参与防范未成年人灞水工作。(责任单位:农村委、民政办)
5.配合做好本成手人服务平台、热线站点建设。利用好全县的12355服务平台,健全完善乡级服务点,广泛宣传1235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提高未成年人和家长知晓度,及时受理、转介未成年人和家长咨询、投诉、举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服务热线、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团委)
6.强化村重点时段托管功能。强化基层基础,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网格化”。学习推广“文绍英爱心之家”“家庭教育互助会”等做法,通过开设兴趣课程、开展体育艺术活动、关爱心理健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帮扶关爱和寒暑假等重点时段的针对性关注,切实弥补家庭监护空档和盲区。(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
四、工作机制
为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强化办所协同、基层创新。闭环管理、整体智治,建立以下七项保障机制。
(一)多跨协同需求清单机制。各村,有关办所聚焦职能职责,针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防控工作需要多跨协同的事项提出需求清单,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阶段工作形势和重点突出问题每月定期收集,统合需求清单形成重点事项和重点举措,确定承办办所和各村,落实交办督办、追踪问效,推动解决重点难题问题。
(二)常态化风险排查发现机制。各村、有关办所围绕未成年人成长全周期全领域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全面风险排查,重点关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心理困境、家庭监护困境和生活困境等未成年人群体。建立完善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台账、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一人一策一专班”关护措施,做好涉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三)突出风险专项治理机制。对阶段性未成年人成长突出风险,根据风险程度、现实危害、影响范围等综合研判等级,按需采取常态挂牌整治、动态挂牌整治、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按照属事属地相结合原则和专项治理要求,组建相应层级工作专班,提出治理方案或稳控措施,集中开展风险防范化解。
(四)典型案(事)件复盘机制。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三类案(事)件中伤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易引发同类案(事)件的典型案(事)件,认真开展复盘,剖析发案原因,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发案规律,检视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
(五)基层创新激励机制。激励基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探索创新方法手段和推动机制,围绕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抓手和有形载体,形成特色老点品牌,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对基层探索创新的经验统一纳入“莎姐守未”品牌冠名,在全乡推广应用,并协调推动特色项目、机制迭代升级相关保障工作。
(六)数字化远行保障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平安法治改革任务,在数字法治专题下,研究需求意向,制定重大需求、多路场景、重大改革“三张清单”,拓展应用场景,汇集全量数据,研发沆程智能管控模块,实现风险自动抓取研判、任务自动生成流转、监督自动亮灯提示、办结自动归集反馈。
(七)考核评价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平安报表、平安木叶建设专项督查、“西州赛道•比拼赶超”和年度考核,与平安稳定问题清单挂钩,做好日常督促、工作督办、评估问效。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依规依法追责问题。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有关办所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平安建设“一把手”责任,将其作为平安木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体谋划、部署、推动,加强人财物保障,切实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要落实相关领域牵头责任,会同有关办所推进重点任务,形成联动合力。
(二)强化品牌升级。强化品牌意识,总结、提炼、宣传“莎姐”经验做法,将“莎姐守未〞品牌理念、标识等充分运用到全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相关项目、活动、平台、宣传中,全力扩大“莎姐守未”品牌影响力和覆盖面。按照品牌共有、机制共建、平台共搭、效益共享原则,迭代升级“莎姐守未”工作品牌,与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机制、阵地、队伍等融合统一,切实提升辨识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投入保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家庭成长等知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事)件舆情研判处置,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木叶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