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支两委、乡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全乡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对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和发展,更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有效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做好全乡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乡人民政府、乡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村社投入、建设、管理、使用的公共体育场地及设施均应向社会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乡中心校及附属村小体育场地设施、乡健身广场、登山步道、各村“七个一文化建设”工程等。
二、开放时间
(一)各村“七个一文化建设”工程文化广场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
(二)全乡所有公共体育设施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三)各村、乡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学校公共体育设施,在工作日期间开放时间为06:00—08:00、12:00—14:00、17:30—21:00;全乡各小学视学生上课情况自行决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全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要制定完善场馆管理规定、管理单位和锻炼者的权利与义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积极预防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对公共体育设施内设置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体育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服务技术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体育器材、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鼓励各管理单位办理公众责任险,严格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管理人员,定期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进行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完好;要加强向社会免费开放时段安全教育和监管,增强广大群众自我安全意识,杜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沟通,加强协调。乡文化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全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指导、登记和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体育设施场开放目录。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的,相关管理单位应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予以公告。同时,乡文化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和反馈机制,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保证免费开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乡文化服务中心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科学健身意识;各村组、教管中心要广大群众文明行为养成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维护良好的公共健身秩序,自觉公共秩序。各相关单位、乡属各部门要加强职工参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健身活动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干部职工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全乡上下正常的全民健身活动氛围。
特此通知。
两罾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