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浪坪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浪坪乡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现将《浪坪乡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浪坪乡委员会
2021年 1月20日
浪坪乡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村“两委”及妇联、团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以及《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21〕3号),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选出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市提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要把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作为抓好换届工作的关键任务、作为检验换届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换届,着力充实一批年纪轻、干劲足、能力强、有知识、有文化、有眼界的优秀干部,努力实现村党组织成员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确保选举过程合法合规、选举现场井然有序、选举结果达到预期、选举风气清清爽爽,真正选出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署,确保换届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
——坚持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广泛发动党员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正确导向。围绕新时代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推动村“两委”特别是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
——坚持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全程监督,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巩固基层良好政治生态。
二、换届范围
全乡3个行政村党组织;3个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3个行政村的妇联、团委组织;3个村的村民代表、32个村民小组组长。
三、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严格人选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坚决不选党性不强、作风不实的人,不选不讲正气、不敢担当的人,不选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人,不选侵占集体利益、吃拿卡要的人,不选大操大办、变相敛财的人,不选不履行职责、无所作为的人,不选拉票贿选、造谣诬告的人,不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的人,不选参与家族宗族势力、充当“村霸”欺压群众的人,不选涉黑涉恶涉邪教和参与非法宗教的人。
(二)从严审查把关。乡党委将从严从实选人,逐村分析研判、搞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坚持干中选、选中干,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坚持高线标准,提高人选质量,坚决调整不适应不尽职的干部。
严格执行《重庆市村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渝委组〔2020〕74号)和《关于做好村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工作的通知》(酉阳委组办〔2020〕63号)要求,统筹安排时间,对照人选条件,提前对村“两委”拟继任人选、新提名人选及其他应当纳入联审的人选进行初审、报县级相关部门联审,严把入口关。把牢底线要求,对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坚决杜绝进入村“两委”。
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两委”任职。
(三)合理设置职数。按照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模大小,合理设置村“两委”成员等职数。
1.村党组织。全乡3个行政村,其中浪水坝村成立党总支(下设第一支部委员会、第二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总支)均设委员5名,其中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党总支下设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支部书记1名,委员2名。
2.村民委员会。全乡3个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均设委员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
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乡3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均设委员3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
4.村级妇女联合会。各村妇联设妇女代表40名,执委11人,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
5.团支部委员会。各村设团支部委员会委员3人,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每届任期3年。
6.村民小组长。全乡32个村民小组,分别设小组长1名。
7.村民代表。各村按照村组和寨落分布实际,按照每5-15户推荐1名代表的配备原则,结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中的各村户数进行确定代表名额。(浪水坝村共1436户确定代表96-287名、官楠村共1166户确定代表78-233名、评议村共705户确定代表47-141名。
村专职干部原则上配备6名,实行“一肩挑”的设书记(主任)1名、副书记1名、综合服务专干3名、综合治理专干1名;未实行“一肩挑”的设书记1名、主任1名、综合服务专干3名、综合治理专干1名。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不占专职干部职数,参照专职干部标准落实各项报酬待遇。
(四)突出选好带头人。适应改革发展、基层治理、服务民生等工作需要,着力选拔对党忠诚、带领发展和服务能力强、有一定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做群众工作、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甘于奉献敢闯敢拼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乡党委提前将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县委组织部研究、预备人选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选出的书记经乡党委批准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五)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把确定“一肩挑”人选的工作做扎实,对于本村暂时确无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加强教育引导,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党员会议、村民会议、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向党员、干部和群众讲清楚推进“一肩挑”是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和城市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引导他们理解支持“一肩挑”。
(六)进一步优化结构。通过换届,力争实现村“两委”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注重选拔有理想、有文化、有朝气的优秀青年,每个村“两委”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对个别年龄较大、身体好能力强干得好、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可继续留任。村“两委”成员以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七)拓宽来源渠道。对村“两委”成员,注重从在村挂职本土人才、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中产生,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产生,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人员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新进成员中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一般不少于1名。对“两委”成员,注重从高校毕业生、专业社工、志愿者中产生。应当重视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两委”。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四、方法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从2021年1月开始,于2021年3月底前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21年1月15日前)
扎实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前期各项工作,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研判准确、措施到位。
1. 成立机构(2021年1月5日前)。①乡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直接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和指导。村成立工作专班,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换届工作有人抓、有人管。②向每个村派驻工作组,共组建3个派驻工作组,由乡党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做到一村一组,对村实行包干指导,选举不成功、工作组不能撤。(责任人:乡党委全体班子成员)
2. 谈心谈话(2021年1月5日前)。乡党委要与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书记、主任由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责任人:乡党委全体班子成员)
3. 调查摸底(2021年1月15日前)。落实县领导“包乡走村入户”、乡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村逐社区调研分析,摸准摸透社情、民情、选情,做到“四遍访、六清楚”,即:遍访村“两委”成员、遍访村党员、遍访村民代表、遍访有参选意向人员,清楚每个村的发展稳定、班子运转及班子成员公信度、党员现状、人选储备、党员群众愿望诉求、风险隐患等。重点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认真排查分析可能出现非法、非组织活动干扰及其他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和隐患。(责任人:乡党委全体班子成员)
4. 集中整顿(2020年12月31日前)。结合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乡党委整合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四个一”措施,集中整顿家族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矛盾问题集中、群众反映突出、班子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确实没有合适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选派书记或第一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对其他村也紧盯不放,防止盲目乐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责任人:乡党委)
5. 离任审计(2021年1月11日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0〕331号)《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0〕253号)要求,做好村财务清理和“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责任人:冉富光、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支两委)
6. 做好人选预案(2021年1月15日前)。乡党委结合研判分析和平时掌握情况,逐村形成换届人事安排预案,明确书记(主任)人选、继任新任人选、专职干部人选、“两委”交叉任职人选等,做到心中有数。村党组织书记换届人选是新任的,应提前到岗,让其牵头筹备换届选举工作。(责任人:乡党委)
(二)部署启动(2021年1月25日前)
按照县委工作安排,认真研究谋划,及时部署启动换届工作。
7. 制定文件方案(2021年1月15日前)。乡党委在县上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任务到人、时间到天,报县委组织部前置审核。同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间从正式启动到选举结束,一般不超过 2 个月。
村党组织在派驻工作组的指导帮助下,形成本村党组织换届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具体事项、时间安排、责任人等,报乡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等审核把关后实施。(责任人:李江、周伟、潘翔、谢正阳、冉富光)
8. 搞好风险防范(2021年1月15日前)。乡党委会同村加强对换届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预判,包括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反弹风险等,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责任人:乡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
9. 正式启动换届(2021年1月20日前)。乡党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统一进行安排部署。换届依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完成后,按照有关程序紧接着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所有村党组织原则上都应按时换届。(责任人:李江、周伟、潘翔、谢正阳、冉富光)
10. 开展业务培训(2021年1月20日前)。乡党委要重点培训本级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人员,派驻村工作组成员,村专职干部、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责任人:谢正阳、冉富光、冉慧琼、侯小寒)
11. 上报书面请示(2021年1月25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乡党委汇报并请示后,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责任人:乡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12. 分工推进落实(2021年1月25日前)。按照乡党委批复要求,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村党组织负责同志加强督促和协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村党组织定期向乡党委汇报情况,重要情况、重要问题随时汇报。(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三)宣传发动(2021年2月10日前)
充分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13. 集中宣传(2021年2月10日前)。利用标语、板报、公告、短信、微信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要求、人选标准、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纪律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注重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乡党委举报电话、邮箱信箱。(责任人:王敏、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14. 教育动员(2021年2月10日前)。①对长期在家的党员,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本职工作,参与支持选举;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②对外出务工的党员,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将换届选举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积极参加选举。(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15. 确定人数(2021年2月10日前)。村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乡党委批准,乡党委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因下列 5 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四)确定人选(2021年3月15日前)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党内基层民主,认真组织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
16. 制定办法(2021年2月20日前)。乡党委按照县级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党委研究推荐工作程序、执行细则。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乡党委形成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两委”任职。(责任人:乡党委、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17. 民主测评(2021年2月25日前)。乡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18. 村党员和群众推荐(2021年2月25日前)。在测评会上,请全体党员、村民代表、部分群众参加,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乡党委可直接提名人选。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党委初审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会人员健康筛查、体温检测、个人防护和测评会会场防疫消杀、通风保洁、防疫物资准备等工作。(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19. 乡党委研究推荐(2021年2月25日前)。乡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名单报送县委组织部。(责任人:乡党委)
20. 进行资格联审(2021年3月5日前)。按照《重庆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渝委组〔2020〕74号)规定,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对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联审。对通过联审的人选,及时反馈乡党委,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还需县委组织部研究后再反馈。联审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其资格。乡党委将通过联审的委员、副书记人选名单和通过联审、并经县委组织部研究的书记人选名单反馈给村党组织。(责任人:乡党委、各派驻工作组)
21. 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3月10日前)。在乡派驻工作组指导下,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组织考察。(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22. 组织开展考察(2021年3月10日前)。乡党委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进行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 (责任人:乡党委全体班子成员)
23. 乡党委研究反馈(2021年3月10日前)。乡党委召开会议,结合考察情况,研究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备案表、考察材料。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会议对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反馈乡党委。乡党委将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反馈村党组织。(责任人:乡党委)
24. 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3月10日前)。乡党委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与村“两委”现任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责任人:乡党委全体班子成员)
25.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10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乡党委反馈情况,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责任人:乡党委、各村支部书记)
26. 请示批复(2021年3月15日前)。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党委及时作出批复。(责任人:乡党委、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27. 纪律承诺(2021年3月15日前)。乡党委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村党组织统一将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的承诺书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责任人:乡党委、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五)大会选举 (2021年3月20日前)
按照党内有关法规要求,严格选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好党员大会。
28. 筹备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在乡派驻工作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1)起草报告。村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村民委员会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村注重听取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老同志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意见,形成送审稿,送派驻村工作组指导修改后,报乡党委审定。(责任人:乡党委、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2)准备文件。在乡派驻工作组指导帮助下,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3)会议研究。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同时请党小组组长参加,介绍党员大会准备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外出党员较多的,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4)下发通知。村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其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到本人。(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
(5)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党员的座区和坐席,可按各地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
29. 大会议程。(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党员大会一般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
(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
(4)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5)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6)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7)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8)组织候选人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9)组织选举。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
①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②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③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④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⑤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
(10)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
(11)主持人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12)通过大会工作报告。大会休会。
(13)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14)大会复会。主持人宣布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
(15)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发言。
(16)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30. 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乡党委及时对选举结果作出批复,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当选书记的批复文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责任人:乡党委、各派驻工作组、新当选的支部书记)
(六)后续工作(2021年3月30日前)
及时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31. 班子交接。党员大会闭幕后7天内,乡党委组织村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责任人:乡党委、各派驻工作组、新当选的支部书记)
32. 思想疏导。乡党委安排专人,同离任干部、落选人员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村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支持新班子工作。(责任人:乡党委、各挂村领导、新当选的支部书记)
33. 材料归档。乡党委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指导村党组织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同时,乡党委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酉阳委组发〔2020〕22号)要求,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档案,一人一档、统一管理。档案内容一般包括:备案表、入党材料、任免文件、考察材料、各类代表委员登记表和奖励处分、教育培训、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履职情况研判等相关材料。(责任人:党群办、新当选的支部书记)
34. 配套建设。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及时健全共青团、妇联等村级配套组织,建立简明实用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定任期目标并作出履职承诺。换届选举完成3个月内,县委、乡党委分级组织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村党组织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责任人:乡党委、各村党支部)
——村民委员会换届
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3月下旬正式启动,到6月20日基本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为选举准备、选举组织和选举后续3个阶段。原则上以2021年5月16日作为全县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本乡如有村因特殊情况不能于“2021年5月16日”如期进行投票选举的,可围绕“2021年5月16日”前后三天错峰设置选举日,稳妥推进辖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1年3月中旬前)
1.开展调查摸底。乡党委、政府要逐村开展换届选举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村人口、组织建设等基本情况;摸清群众对换届选举的看法、期待和意见建议;摸清可能出现拉票贿选、以各种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利用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利用换届之机私分公款或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的村情况。要深入分析影响选举的各种因素,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列出清单,做到一村一案,先整顿、后换届。(责任人:乡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各村支两委负责人)
2.搞好业务培训。乡党委、政府要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同时要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业务培训,使负责选举工作的人员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选举程序、掌握操作方法,切实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规范操作的水平。(责任人:潘翔、李智明、各村支两委负责人)
3.做细工作方案。乡党委、政府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村制定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必须报经所属乡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审核。(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4.强化宣传教育。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加大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是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全乡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村民会议、院坝会等形式讲清重要意义和选举每个环节的不同特点,凝聚广泛共识,取得支持理解,积极参选并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不引发信访矛盾、不形成炒作热点。(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5.做实评议审计。乡党委、政府要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开展对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结果应当按规定公开,作为村民推荐候选人的依据和参考。同时要按要求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3日前张榜公布。(责任人: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组织选举阶段(2021年3月下旬—2021年6月20日)
1.抓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1)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数。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7人组成,设主任1名;负责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方式。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一是召开村民会议形式;二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形式;三是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形式。
(3)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步骤。2021年3月底前,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民主评议结果。选举日30日前,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方式、具体名额、会议时间和地点、议程等,并公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投票结果;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并公告;发布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时间、投票时段、会场设置及地点公告。(2021年4月16日前)
(4)表决通过《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中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数量、选举时间和地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选举方式(提名候选人方式必须明确:提名候选人会议时间和地点、候选人差额数、投票提名候选人方式)、投票方式、选举工作人员安排、主会场与分会场设置情况(主会场与分会场设置需经选举委员会报请乡换届选举机构批准并公告)及监督委员会成员数量、推选时间和地点、资格条件、推选方式、选举方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由村党组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建议》,村民选举委员会据此制定《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经乡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就所涉及的7项主要内容逐一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形成《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报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并公告。(2021年4月16日前)
(5)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5人时,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职务自行终止、增补的,应当予以公告。
2.抓好选民登记工作(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选举委员会)
(1)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的日期为准。在农村,应对以下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但是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但是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不得再登记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2)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下列情形人员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①精神病患者、智力残疾者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②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③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其中②、③项情形的村民在投票结束前表示参加选举的,应当允许其参加选举,计入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3)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步骤。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确定并培训登记人,适时发布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的公告,明确选民登记日期。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名单经公示无误后制作选民名册,于选举日15日前发放《选民证》。并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村民小组所在地进行公布。(2021年4月26日前)
3.抓好候选人提名(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选举委员会)
具体以《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所定选举方式为准。在候选人提名时,要积极引导选民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候选人条件提名候选人。各派驻工作组要深入到各村现场指导,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会议的议程,切实维护好选举现场秩序。投票提名场地设置为隔离封闭区域,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选票代写处和投票处。每个票箱必须有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监督,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
结合我乡实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用提名候选人选举方式,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登记选民于提名选举日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候选人提名的组织形式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全体登记选民投票提名,也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选民投票提名,参加投票的选民都应超过本村(组)全体登记选民的半数。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种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其高职务得票不能确定为候选人时,可以把高职务得票加到低职务得票中计算。具体程序为:候选人提名选举日10日前,发布提名选举时间、投票时段、会场设置、地点以及选举工作人员公告(提名选举日10日前即2021年4月15日前)。候选人提名选举日(2021年4月25日前)开展候选人提名,提名选举有效并如实唱票、计票后,当场封存提名有效票、弃权票、废票并填写提名候选人结果报告单,投票提名计票结果当日张榜公布。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提名候选人名单乡党委初审、县级部门联审,未通过的公告审查结果。选举日5日前,遵循妇女优先原则和差额选举原则,按提名得票多少为序发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告(2021年5月11日前)。
4.抓好选举大会组织工作(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选举委员会)
(1)选举会议准备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组织召开选举大会以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在选举日5日前办理委托投票,审核同意后发放委托投票证,并于选举日2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二是在选举日前,采取指定地点公布候选人、竞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或组织候选人、竞选人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问题方式,统一组织选举竞争行为;严禁候选人、竞选人私下拉票、吃请、赠送财物等非组织行为。三是准备好投票箱和选票,参照提名候选人选举会场设置要求布置好会场,设置相对封闭的投票区域,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选票代写处和投票处。四是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发票人、登记人、公共代写人等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并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村委会成员竞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唱票、发票、登记和公共代写工作。
(2)选举会议组织方式。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进行,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派员参加,切实维护好选举大会现场秩序。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结果的方式进行,选票原则上应由登记选民本人填写,切实保证选民自主表达选举意愿,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公共代写人根据选民本人意愿填写,减少废票和无效票。
(3)选举会议主要议程。选举日当日,召开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大会。一是主持人动员介绍选票填写要求、计票方法,通报登记选民人数和选票数量。二是当众检查票箱后贴上封条,现场启封并清点选票,工作人员领取选票先行投票后佩证上岗工作。三是登记选民凭选民证或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按要求填写选票,并投票。四是投票截止时间到,现场没有登记选民投票的,主持人应宣布投票截止并封存票箱,当众清点选票并截角封存多余选票。分会场票箱应当众密封后立即安排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护送至主会场交村民选举委员会。五是集中主会场和分会场票箱,取出后混合,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六是选票总数符合选举有效条件的,公开唱票计票。
(4)投票选举结果确认。选举结果确认有效后,当场向选民明确“①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超过登记选民总数的半数以上并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②选票有效——每一选票所投赞成票人数与另选他人数之和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③当选有效——候选人或竞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票箱收回选票的半数以上”。按照“保证妇女当选原则”确定当选的妇女成员或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的,按照另行选举原则进行另行选举。所有选票按照有效票、弃权票、废票当场分类封存并填写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并在选举当日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告投票结果,报乡党委、政府备案。选举日次日前,遵循村“两委”成员之间回避原则发布当选公告(非候选人如获得过半数选票则应通过县级部门联审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5月19日前,选举结果报县民政局备案。
5.抓好其他相关人员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组织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理事会等。要注重依法依规把热心村民自治、群众公认的党员推选为这些组织的成员或负责人。
(1)村民代表与组长选举工作。村民代表的选举与村民小组组长选举会议一并进行,于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步骤包括:制定并发布村民小组组长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公告(推选日20日前);发布村民小组组长选举日公告(推选日3日前);发布村民小组组长投票结果公告;当选村民小组组长的任职资格审查(15日内完成);发布村民小组组长当选公告。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的村民按照5—15户推选1人,但是总数不得少于3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2)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在2021年6月16日前推选产生。实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的应由本届村民代表选举,具体以《XX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方式进行推选。步骤包括:由村民小组推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代表和小组长选举同一天进行);就任职回避、是否具备基本财会知识等基本条件征求村民或村民代表意见后,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名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完成候选人乡镇初审、县级部门联审;发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公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日公告(选举日5日前);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发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当选公告。
引导村民将村党组织中非书记以及未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的委员、党员推荐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其中,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民小组组长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选举后续阶段(2021年6月底前)(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
1.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后,各派驻工作组要指导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内部分工,报县民政局备案。要及时为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监督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在2021年5月26日前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落选候选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工作。(2021年5月26日前)
2.人员培训。换届选举完成后,按照县级负责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乡党委、政府负责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3.建章立制。各派驻工作组要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建立完善“两委”议事规则、研究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指导村民委员会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工作,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4.检查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党委、政府要开展全面自查,切实解决选举遗留问题,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汇总相关数据报表,整理归档文件资料,于6月30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责任人:潘翔、李智明)
——村妇联换届
坚持村妇联与村“两委”同步换届(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各村妇联主席)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2月底前)。主要任务是:组建换届筹备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开展业务培训,全覆盖摸底调查,物色优秀人选,深入宣传发动。各村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前,做好村妇联换届筹备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选举阶段(2021年2月—2021年6月)。主要任务是:组织召开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妇联执委。组织召开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妇联主席、副主席。妇联换届选举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步推进,确保妇联主席进“两委”。
(三)交接总结阶段(2021年6月底前)。主要任务是:针对性做好离任妇联干部、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资料、物资、办公场所等交接工作,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开展新任村妇联主席培训。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换届选举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村团委换届
全乡村团组织要在村党组织、乡团委的双重领导下,严格按照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集中进行换届。本次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从2021年1月启动,6月底前基本结束。(责任人:各派驻工作组、各村支部书记、各村团委书记)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底前)。主要任务是组建工作机构、摸底调查、制定方案、落实经费、推荐人选、培训骨干、开展宣传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至6月)。主要任务是进行换届选举,积极发动团员充分行使自身权利,确保选出的人员叫得响、立得住,能切实发挥作用。
(三)总结报批阶段(6月底前)。换届选举后,及时完成选举结果报批程序,组织新老团组织班子工作交接,做好新任团组织书记培训,归档完善换届选举相关资料。
五、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
(一)强化教育引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深入开展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宣传,让党员群众知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加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成员、参与竞职人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签订纪律承诺书。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二)严明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求,不准以吃请、送钱送物、私下承诺许愿等任何形式搞拉票贿选;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虚假委托等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准通过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诬告陷害他人、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等扰乱换届秩序;不准利用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不准以冲击选举会场、抢夺和损坏票箱、伪造虚报选票、篡改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不准利用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等。
(三)严肃监督执纪。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介绍履职设想、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全程监督。乡纪委要会同有关单位,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邮箱信箱等方式,畅通村“两委”换届的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及时受理、逐一核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对执行换届纪律不严、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浪坪乡2021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表
2.浪坪乡2021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