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大府发〔2025〕40号
各村、乡属各办所:
可大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可大乡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除险固安”为工作导向,坚定“防大火、遏亡人、控总量”总体目标,聚焦易引发火灾和易造成亡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活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锐(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鹏(副乡长)
成 员:应急办全体成员,消防队全体成员,派出所全体成员,中心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民政办主任,敬老院负责人,城建办负责人,农服中心负责人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5年11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提升(202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总结固化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动确保实现目标
1﹒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一次冬春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对本地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冬春季节火灾防控通告》(见附件),组织在村社、人员密集处、显眼处广泛张贴,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群防群治。
2﹒党委政府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深入消防安全不放心区域、火灾防控不托底对象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解决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老大难”问题。
(二)全力强化电气柴草火灾严防严控
1﹒乡消防队、电网管理员要深入开展“消电筑安协同守护行动”,11月底前对辖区冬季用电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加强用电安全防范的针对性措施。
2﹒各行业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用电安全自查,规范用电行为。
3﹒各村要发动网格力量,深入村寨农户、“九小场所”等,督促整改电气,柴草隐患,开展用电用火安全宣传提示,提醒群众购买、使用合格电器产品,安全柴草堆放。
(三)全力做好用火行为安全管控
1﹒针对冬季烤火取暖增多带来的室内火灾风险,要结合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组织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电工、消防志愿者等多元力量,针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家庭等亡人火灾高风险群体,逐家逐户上门开展宣传提示,普及安全用火和烤火取暖知识,宣传推广安全取暖产品。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支持、鼓励群众更换、使用安全可靠的烤火取暖工具,引导群众摒弃明火取暖行为。
2﹒针对冬春季节烧荒积肥、焚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室外火灾风险,要推动各村、公安派出所,组成文明劝导队,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逻劝导,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3﹒针对群众冬季熏制腊肉的传统习俗,宣传、提醒、劝导村民要合理设置熏制场所,与周边建筑、化粪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燃气和电力设施、林草等保持安全距离,引导群众不在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地下建筑等区域搭棚熏烤,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现场守护力量。
4﹒针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督促供烟花爆竹零售点要与周边建筑、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部位)等保持安全距离,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销售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四)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消防整治
1﹒要深入推进“生命通道”、厂房库房、电动两轮车停放充电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防隐患问题反弹回潮。
2﹒民政办、卫生院、教管中心等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紧盯养老机构、医院、学校、商铺等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排查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问题,督促火灾高危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全面加强单位消防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全力加强薄弱对象风险防范
1﹒针对“九小场所”,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员等力量开展巡查巡防,重点整治违规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网,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动火动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提示警示冬季火灾风险,指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针对小餐饮场所,要发动基层力量常态开展巡查巡防,指导对照《小餐饮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围绕疏散逃生、装饰装修、厨房安全、消防设施、培训演练等方面,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加强自律管理。
3﹒针对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易受火灾侵害的特殊群体,要完善帮扶机制,组织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通过结对帮扶、敲门提示等形式,一对一开展帮扶服务,防止“小火亡人”。
(六)全力抓实灭火救援处置准备
加强对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加强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熟悉演练,制订灭火应急预案,做好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一旦接到火灾报警,按照预案调动基层应急力量快速到场协同处置,并跟进掌握反馈情况。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在重点地区、重要场所落实现场驻防和前置备勤等措施,提高快速灭火救人能力。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力防控冬春季节火灾风险的通告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特别是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居民用火用电激增,火灾风险显著升高。为维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通告如下。
一、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现象增多,要结合实际和冬春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不违规动火动焊,不占堵“生命通道”,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配齐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要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及时纠治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和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楼梯间和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问题。年底前,要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检测,开展一次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提示居民注意冬季取暖安全、规范燃气使用,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阳台、走道,关门窗、电源、燃气)。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主动配合做好关爱帮扶措施。
三、广大群众自觉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每位公民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掌握火灾预防、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要购买正规、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取暖设备,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超负荷用电,使用取暖设备应远离可燃物,做到人走电断;要安全使用燃气,定期检查软管,保持厨房通风,做到人走关火;要文明用火,在指定安全区域熏制腊肉,不在公共场所、山林草地等区域焚香烧纸,不在人员聚集区域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及周边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占用“生命通道”,主动做好“三清三关”,及时劝阻和报告身边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希望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关注消防、关爱生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筑牢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坚固防线,切实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