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255M/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花田府发〔2024〕11号
[ 主题分类 ] 信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花田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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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部门:

现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人民政府

2024111

 (此件公开发布)

花田乡人民政府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整体提升基层信访工作能力水平,根据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要求,决定建立花田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把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良好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及“乡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可以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规定,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打通服务群众的“第一站”和“最后一公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动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

第一召集人:邹  党委书记

人:蔡寿波 党委副书记、乡长

            陆  东  党委副书记

            秦文利  政法委员

       员:白  雨  人大主席

苏  莹  纪委书记

冉承平  宣统委员

冉秀龙  武装部长

黄  超  组织委员

万  春  副乡长

姚  欧  平安应急办主任

林  颖  党群办主任

李  涛  党政办主任

程  宇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冉  李  民政办主任

杨艳琼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长

刘小墁  村振兴办主任

陈  钢  规环办主任

张宗福  文服中心主任

冉志华  经发项目办主任

  财政所所长

陈星宇  退役军人事务所所长

    派出所所长

冉银河 司法所所长

孙习江 卫生院院长

冉鹏飞 教导中心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姚欧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责。负责对本地区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导落实,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梳理排查本地区、本单位信访矛盾纠纷,协调解决和化解初信初访事项;协调推进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降低重复信访比重;研究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研究部署督导检查重要敏感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承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督促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和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会议,讨论需要提请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和需要提交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决定的事项;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处理重点信访事项;交办有关单位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任务;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收集、通报有关情况,报送工作经验;负责组织信访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警通报、统计报送等工作;加强与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承办其他信访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加强信息预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全面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列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固定议程,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可视情况邀请驻村工作队、村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制度。对突出信访问题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动向及时预警、核查处置,充分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力量,善于运用公开听证、社会评议等方式,抓紧抓实抓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重点协调处理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从政策层面化解建议,协调各部门联动处理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等。

(三)建立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强化法治引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在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根据需要协调安排人员参加信访秩序维护和集中劝返工作;收集各村信访动态及重点信访人员的稳定情况等,报乡主要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四)建立信访工作联合督查制度。根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和工作需要,信访联席办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督查工作。督查重要内容为上级部署落实情况,辖区内各村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建立信访工作台账情况,初信初访办理和重点信访事项化解情况,敏感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完成后,应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六、联席会议有关程序和保障要求

(一)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第一召集人主持召开,第一召集人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召集人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召开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信访和群众问题,拟制会议方案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实施。

(三)处理信访和群众问题时,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就地、依法处理,凡各村,以及相关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律不提交联席会议;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首先由涉及村或相关部门拿出信访问题基本情况和初步意见,并提供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召集人把关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不拖,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对无力调处的信访矛盾,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由于迟报、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涉及村、相关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于超越本村或相关部门职能范围的信访和群众问题,在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的同时,积极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信访渠道。如有越级上访,在接到通知后,村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应立即到现场做接洽工作,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由相关村或部门负责处理,不得推诿。

(六)联席会议研究信访案件时,涉及村,以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责任人要及时到会。

(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汇报。联席办搞好督促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八)乡政府加强财政统筹,做好对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经费保障,各成员单位也要保障信访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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