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33960818P/2025-00020
[ 发文字号 ] 丁市府发〔2025〕54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丁市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丁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丁市镇深化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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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属各部门、各板块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多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酉阳安委办发〔202534酉阳自治县深化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丁市镇深化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丁市镇人民政府

2025819



(此件公开发布)



丁市镇深化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县安委会会议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1231日,在全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防范,以分批开展道路客运、普货、摩电、危货四个轮次的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通过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压实“人车路企”源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重拳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舒桂江任组长,镇长石国宏任副组长,平安法治相关板块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在平安法治板块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协调统筹。

三、时间安排及整治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分为1号、2号、3号、4四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道路客运安全集中整治“1号行动(即日起至8月底)

1.整治内容:以班车(含农客)、7座及以上小客车为重点,从严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冒险在等外公路通行,机动车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锁定非法营运车辆高频通行路段,提高执法精准度,深挖细查非法营运背后的组织者。压实客运企业车属单位、动态监控公司等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核查车龄10年(含)以上的班车(含农客)及9座以上已备案租赁车全车制动分泵总成是否按要求更换;检查客运企业四态查问和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整治学校违反五不租要求,违规租赁不具备客运资质、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运载旅客和学生等突出问题。

2.整治措施:一是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线路执法检查,严查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强化客运企业源头管理,重点查处企业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制度、未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未按要求开展车辆维护保养等违法行为对照每季度通报的农村客运车辆报案和理赔情况,对报案次数多、理赔金额高的农村客运企业进行约谈,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分析,举一反三督导客运企业不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道路普货运输安全集中整治“2号行动910月底)

1.整治内容:12吨以上重型货车(特别是涉工程运输渣土车、水泥罐车、集装箱运输车、大件运输车等四类车型)、4.5吨以下轻型货车为重点,重拳整治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闯禁限、涉牌涉证违法(未悬挂号牌、遮挡或污损号牌)、驾驶室超员、货箱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运输单位未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篡改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未按规定记录车辆维护保养情况、二级维护造假,未落实高速公路车尾防撞措施(规范使用灯光、定期检查反光标识及安装缓冲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压紧压实源头装载单位规范装载配载、出场把关责任,重点检查企业、工地六不出场、两不进场制度落实情况,加强货车出门装载管理。

2.整治措施:一是开展货运企业源头检查,查处不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开展车辆维护保养自查自纠,严防车辆带病上路,有效保障车辆运行安全;特别要督促货运企业责成驾驶员配合发货单位对集装箱专用车辆紧锁装置进行检查,确定全部锁定稳固后方能发车。二是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对GPS1月未上线的车辆进行通报,并将相关情况抄告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存在疲劳驾驶的车辆进行通报,并将相关情况抄告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三是交巡警大队、应急办要设置不少于三个联合集中执法站(点),充分利用联合治超、非现场治超等手段,依法查处超限违法行为,加强违法行为抄告抄送,依法依规落实一超四罚四是加强车辆技术管理,排查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年审情况,对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及时抄告。

(三)摩电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3号行动11月)。

1.整治内容:以两三轮摩托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电动自行车等三类车型为重点,从严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涉牌,两轮摩托车、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超员、货三轮和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超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拼装、改装企业、作坊和窝点。

2.整治措施:一是以中小学校、场镇周边通行线路为重点,根据摩电车出行规律特点,合理安排勤务,加强检查震慑,落实针对性面对面警示。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逢赶集赶场必有两违整治安排工作要求,保持严查严管氛围。对酒后驾驶、闯红灯、摩电车超员、非法从事拉客载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及时曝光警示。三是继续实施摩电车红黄绿赋色管理,严格落实三见面一建档一赋码一警示措施,对工作中发现属于纳入机动车公告范围的车辆,要明确告知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逐一登记造册加强管控。四是要压实销售、车辆维修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销售环节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企业、作坊和窝点;要加强对占道展示、销售摩电车经营行为的检查和纠正,督促销售门店规范销售宣传告知,落实售前有告知、售后有跟进制度,不得含糊引导宣传甚至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低速电动车。五是对视频巡查、智能识别的摩电车超员违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调度拦查、落地追查机制,明确农村“6+5”支力量职责任务及闭环处置流程。六是在持续落实好两微一端宣传、村社阵地宣传和农村大喇叭、劝导站小喇叭宣传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落实农村五小车辆车主、驾驶人精准宣教工作。

(四)道路危货运输安全集中整治“4号行动12月)

1.整治内容:以危险货物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周边道路为重点,从严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违反禁限行规定、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混装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车属单位、动态监控公司,源头充装、装载和发货企业、站场安全主体责任,整治未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车辆维护保养、驾驶人和押运员教育培训,源头充装、装载环节未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落实五必查、运输货物与罐体介质不符、罐体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等突出问题。

2.整治措施:一是要开展企业执法检查,查处企业未落实动态监控管理以及源头充装或装载企业未开展五必查等相关违法行为。二是要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执法检查,核验人、车资质,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制作运单、罐体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运输货物与罐体介质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深化渝运安系统运用,聚焦运输环节,规范运输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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