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属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对精神障碍的防治和管理能力,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降低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车祸的社会影响,提高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成效,按照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板桥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其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杨建明 政法委员
副组长:李静峰 平安办主任
冉 磊 民政办主任
冉 勇 社会事务班主任
车文光 乡卫生院院长
成 员:侯 锐 派出所社区民警
张忠静 精防医生
杨胜学 板桥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刘 军 水车坝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程敬忠 双桥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冉俊安 井园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刘 益 双桥村综治网格员
陈海源 双桥村综治网格员
吴兴安 板桥村综治网格员
陈 相 板桥村综治网格员
冉俊敏 井园村综治网格员
姜加国 水车坝村综治网格员
二、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根据乡政府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会签同意后印发。联席办公室设在政府平安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在乡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板桥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2.协调解决推进板桥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保证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信息,通力合作。
4.全面负责板桥严重精神障碍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评估工作。
5.研究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精神卫生机构经费投入长效保障机制,推进精神卫生工作稳步发展。
(二)各部门职责
1.平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召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信息化高效率作用,在各部门的信息、网络之间建立快速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建立督导、考核、评价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综合管理平台的作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并组织进行考核。
2.派出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掌握高风险患者信息,加强日常管理,采取责任到人的办法,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加强对已经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精神病人的管理。做好流浪乞讨或无监护人等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送治工作。在辖区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群众对精神障碍患者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
3.民政办:主要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会救助工作。要做好低保、五保患者的救治救助登记和信息甄别工作,简化手续,及时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范围但确有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负责对流浪乞讨、查找不到亲属的疑似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监管、收容等工作,协助配合符合条件的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等工作,确保精神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4.乡卫生院:牵头成立精神卫生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会同平安办、派出所、民政办、残联等部门对疑似患者开展线索调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在辖区内对行为异常人员开展线索调查和诊断复核,将发现并确诊的患者登记在册,建立健康档案并纳入管理。同时加强日常管理,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在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每年4次以上,并提供免费体检1次。
5.残疾人工作站:负责组织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残疾鉴定工作,并负责受理精神障碍患者残疾证的办理和登记工作;积极利用国家有关项目和惠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尽可能为辖区内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药物治疗和住院治疗提供经费帮助;组织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尽可能为精神残疾患者的康复治疗提供场地和经费帮助。
6.村委会:村委会成立由村委会成员、村医、村民小组长、民警、民政与残联专干、患者家属为主体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小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和报告。掌握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尤其是经济困难的患者情况,协助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做好监管工作及有关救治救助工作。负责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现场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及建立健康档案等。
7.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板桥乡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