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酉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酉阳县可大乡张尚万烟花爆竹零售店、酉阳县可大乡曹银烟花爆竹零售店等2家单位存在“下店上宅”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依据《烟花爆竹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依法撤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序号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撤销原因 |
1 |
酉阳县可大乡张尚万 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2〕00739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不符合 安全条件 |
2 |
酉阳县可大乡曹银 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2〕00735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不符合 安全条件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