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322384326D/2021-002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医药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6-14
[ 发布日期 ] 2019-06-24

酉卫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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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工作的通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201965日全国院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全县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纳入所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规范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帮助各村卫室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包括制定工作职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处置的工作流程、制定医疗废物处置职业暴露处置流程。督促指导加强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认真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和登记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统一暂存转运。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院感知识、环保知识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医疗安全。按照重庆市《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试行)》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将辖区各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后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行规范化终末处置。村卫室要用医疗废物专用口袋、专用桶每两天一次将医疗废物收集好移交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存间,并做好自我防护和交接记录。

三、加强督查整改,确保医疗安全。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每月一次对卫生室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后实行销账管理。加强监管和信息公开,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以及医疗废物的非法转移、倾倒及处置,杜绝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不良事件。各单位要将各村卫室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纳入乡村医生年度工作考核管理。

四、强化资料归档,建立长效机制。迅速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辖区内村卫室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自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收集近年来村卫室履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通过严格管理,建立各村卫室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长效机制。

特此通知      


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61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6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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