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中心卫生院大泉分院” 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告
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中心卫生院大泉分院”、“酉阳刘仲华诊所”申请,我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7月31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通告。相关信息如下:
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中心卫生院大泉分院:许可证登记号:55202535-350024212C2101,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姚永辉,地址:酉阳县黑水镇大泉村1组。
二、酉阳刘仲华所:许可证登记号:MA5YT5A0-250024217D2122,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刘仲华,地址: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苍岭镇苍岭村3组。
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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