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卫生健康监督检查结果(2026年4月)

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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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监督检查结果(2026年4月)
序号 类别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专业类别主类 检查事项 依据 案件来源 处罚文号或编号 行政处罚机关 检查结果 监督检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1 行政处罚案件 酉阳冉和平诊所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北路5号4幢商业D—5—1 冉和平 医疗机构 酉阳冉和平诊所使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有关部门移送 酉卫医当罚〔2026〕01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 4/9/2026
2 行政处罚案件 冉和平 重庆市酉阳县钟多镇骑龙巷3号1幢1单元2-1 冉和平 医疗人员 冉和平未按规定填写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有关部门移送 酉卫医当罚〔2026〕02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 4/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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