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文旅体经营企业:
《全县文旅体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县文旅体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石秀芳;联系电话:15823611578)
全县文旅体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
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酉阳安委发〔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经委党组同意,决定在全县文旅体系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抓根源、治难点、强协同、促提升”工作导向,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十条措施”,于2025年3月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动火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2026年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完善标准规范和制度,推进动火作业数字化管理,提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水平。通过专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
(一)强化责任落实。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文旅体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我县关于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未落实动火作业主体责任、存在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的,要依法实施“一案双罚”,既要严格处罚相关企业单位,也要依法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对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严格监管执法。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针对本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未持证上岗、违反“六必须”等问题,重点开展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对判定为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问题情形,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实施处罚。采取联合执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生动火作业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三)严格作业时间和区域管理。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督促文旅体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动火作业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相关责任措施的,一律不得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动火作业,原则上在室外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因特殊情况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辨识评估,将管控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将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岗位人员,并使用不燃材料将动火区域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四)严格内部审批管理。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文旅体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一次动火作业、一张动火作业证、一套安全技术措施”。要指导文旅体经营单位将内部改(扩)建、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拆除工程涉及动火作业的内部审批事项,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指导建立落实审批人员现场勘察、动火作业负责人风险确认的双重核查机制。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五)严格小型工程备案管理。全县文旅体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中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依法可不办理行政审批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包括新改扩和拆除工程),应依法向县文旅委安全科报备动火作业情况,安全科应及时将相关企业动火作业报备情况传递给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安全指导,强化火灾风险防范。要按照执法检查计划,结合备案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及时组织现场核查举报受理的未备案小型工程动火作业。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针对无证作业、人证不符等行为,依法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予以处罚。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七)强化警示曝光。要对因动火作业引发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制作警示教育片、宣传资料,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单位负责人以及动火作业人员等特定群体进行警示教育。发布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公告,持续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图画、播放视频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宣传,宣讲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定期曝光动火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公布屡查不改、屡禁不绝、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强化震慑效应。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八)加强数字化管理。配合推广运用“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系统,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将应用推送的预警信息纳入本领域日常安全监管,并健全信息互通、多跨协同的工作机制。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引导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渝快办”或微信小程序“动火审批”应用进行动火作业报备审批。2026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全县文旅体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要督促分管领域此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群防群治,落实群众举报奖励措施。要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在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列举使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未清理可燃物、未配置灭火器材等举报事项。鼓励举报违规动火作业行为,落实举报奖励措施。
(三)加强工作统筹,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安全科要充分发挥统筹调度作用,建立健全调度会商、定向督办、约谈警示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整体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