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552006611K/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酉阳商务发〔2022〕48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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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实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工作,深化双方合作领域,巩固帮扶成果,促进产业发展,消费升级,按照市级县级消费帮扶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

2022江北对口协同发展帮扶资金100万元。

三、项目业主单位

酉阳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四、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安排

大力宣传推广酉阳农特产品,通过线上线下销售酉阳农特产品至江北地区2000万元;开展重庆江北酉阳对口帮扶对接洽谈、展示展销活动2场次以上,在江北建设酉阳农特产品专区专馆1个。

(一)品牌推广补贴(40万元)

支持在酉注册的主体企业在酉阳淘源消费帮扶商城、832平台、重庆扶贫馆(网)、中国社会扶贫网、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线上和线下销售至重庆、江北地区的我县农特产品,对销售主体进行品牌推广销售补贴。

(二)展会及对接洽谈活动补贴(40万元)

支持开展重庆江北酉阳对口帮扶对接洽谈、各种农特产品产销、展示展销活动2场次以上。

(三)专馆建设补贴(20万元)

支持在酉注册的农特产品经营主体建立江北(酉阳)农特产品销售专馆,直播体系建设,建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五、项目补贴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根据疫情和项目推进情况,项目资金可适时调整。  

六、奖补办法

(一)品牌推广补贴

支持在酉注册的主体企业在酉阳淘源消费护帮扶商城、832平台、重庆扶贫馆(网)、中国社会扶贫网、淘宝、京东、拼多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线上和线下销售至重庆、江北地区的我县农特产品,对销售主体进行品牌推广补贴,对累计销售满2万元的销售主体按销售额的3%进行品牌推广销售补贴。每个企业补贴不得高于15万元。

(二)展会及对接洽谈活动补贴

重庆江北酉阳对口帮扶各种农特产品产销对接洽谈活动、各级各类展会、展示展销活动,对参会企业按县外1000元/场次/个、县内500元场次/个的标准进行补贴。活动设计、展台搭建、广告宣传等根据活动协议(合同)按实际发生额的100%补贴。

(三)专馆建设补贴

在江北区建立酉阳农特产品销售专馆,直播体系建设,建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内饰文化布置必须充满江北酉阳对口帮扶元素,按新投资的硬件设施80%进行奖补。

七、项目建设时间

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10日止。

八、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项目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推广。提升我县农特产品品牌效应,进一步与对口帮扶单位对接,鼓励企业参加各种展示展销会,叫响酉阳农特产品品牌。根据我县产品的销售情况、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不断挖掘产品,筛选产品的品种与数量。

(三)完善资金监管。项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挪用、套用项目资金。实时监督各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进度,让资金最大效益化。同一申报主体一年内不能重复申报享受同类(同一内容)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1.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预算表

      2.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申报指南

      3.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申报

附件1:  

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预算表

项目内容

补贴标准

金额(万元)

备注

品牌推广补贴

支持在酉注册的主体企业在酉阳淘源消费帮扶商城、832平台、重庆扶贫馆(网)等平台线上和线下销售至重庆、江北地区的我县农特产品,对销售主体进行品牌推广补贴,对累计销售满2万元的销售主体按销售额的3%进行物流运输包装补贴。每个企业补贴不得高于15万元。

40


展会及对接洽谈活动补贴

重庆江北酉阳对口帮扶各种农特产品产销对接洽谈活动、各级各类展会、展示展销活动,对参会企业按县外1000元/场次/个、县内500元场次/个的标准进行补贴。活动设计、展台搭建、广告宣传等根据活动协议(合同)按实际发生额的100%补贴。

40


专馆建设补贴

在江北区建立酉阳农特产品销售专馆,直播体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促进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工作,按新投资的硬件设施80%进行奖补。

20


合计


100


附件2:

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公开申报、独立评审、竞争立项。

二、申报主体

商贸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加工企业、电商企业、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

三、申报时间

专馆建设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前,其余项目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酉阳注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财务健全的企业。

(二)申报品牌推广补贴的企业年销售额达2万元以上。须有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各种活动须有参会通知或邀请函、推介方案、活动图片,并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

(四)专车发货前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后,主管部门必须派一名工作人员监督装车、发货等过程。

(五)专馆建设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建设方案中须明确服务期限及项目绩效等内容。

(六)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七)申报主体必须有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表及方案。

(二)申报主体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的复印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承诺书,项目资金投入明细(专馆建设),产品销售明细表及相关发票,农产品收购协议及明细表。

(三)交通信息证明、活动现场图片、利益联结帮扶户的相关详细证明、购销协议、用工的合同、工资发放证明、采购帮扶户产品的采购协议或明细、纳税证明。

(四)线上线下销售额统计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协议、对公账户资金往来流水明细、销售额发票、微信截图、后台数据截图、物流信息、店铺截图等)。

(五)项目检查记录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图片资料。

(六)其他有关实证性材料。

(七)所有资料纸质件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所有照片彩打;发票清晰,不准代开。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评审。申报主体自愿向酉阳县商务委申报,由县商务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党组会讨论审核,讨论审核后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名称、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申请补贴金额等。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能组织实施。

(二)项目检查验收

酉阳县商务委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日常督促检查工作,例行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作好检查记录。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对项目验收结果负责。

(三)资金拨付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企业将资料汇总上报酉阳县商务委,经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资料报送

(一)各申报主体与项目督查验收前,将所有项目资料纸质件、电子档上报酉阳县商务委,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行负责。

(二)酉阳县商务委联系人:符秀华,电话:199XXXX0388,电子邮箱:502968807@qq.com。

附件3:

2022年江北酉阳对口消费帮扶项目申报表

填报时间: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企业地址


信用等级


注册资本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可证号


3年是否有失信记录和受过行政处罚


从业人数

合计人,其中:直接销售人员人;信息技术人;物流配送人员人;其他人员人。

企业类型

村集体经济组织(园区)运营企业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种养殖业

商贸企业加工生产企业

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传统商贸(生产)企业

其他行政村

企业获得的荣誉


二、申报内容

专馆建设补贴


品牌推广补贴

展会及对接洽谈活动

三、项目情况

序号

申请资金补助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计划投资额

(万元)

已投资额

(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1






申请项目简要说明


企业声明

本企业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且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如有漏报、失实或欺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


县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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