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方案(升级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巩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效,推进我县电商产业向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电商发展人才匮乏难题,提高全民电商意识,挖掘电子商务人才,经酉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2022年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方案(升级版)》,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方案(升级版)
附件:
2022年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方案(升级版)
为切实推进我县电商产业向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电商发展人才匮乏难题,培育一批适合我县电商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根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纪要》(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关于审议县商务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酉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资金使用方案》的批示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市关于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我县现有电商人才培育框架和实际相结合、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院校、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电商协会等在人才培育中的作用,逐步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在电子商务人才构成、素质、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区域竞争优势,提升电子商务产业的竞争能力,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产业的集群建设与发展,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依托大专院校、知名电商企业、电商协会等电商培训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县18-5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的党政机关、企业群体、返乡人士、本土青年等人员进行电商培训。到2022年底,完成电子商务人才实操培训500人次,新开网店达100个以上,网红主播达100个以上,实现“村村有电商带头人,组组有电商从业者”。
三、培训机构
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的机构要有专业团队、培训场所、培训设备及培训教材;要具备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入库的备案材料。
四、培训方式及要求
(一)电商实操培训。电商实操培训包括与电商相关的所有实用性技能培训。如网店开设及运营、图片美工、数据分析与推广,移动端营销、微商技能及团队建设;微店、小程序的开设与运营;直播、抖音等新媒体;跨境电商平台的开店及应用培训;快递服务培训;其他实操技能培训。培训班每期30人以上,每期10天,其中5天理论学习,不少于36个学时;5天技能学习,不少于36个学时,当期培训人数20%的人实现新开网店或40%的人开直播号、粉丝500人以上即为合格。
(二)随到随学培训。由县商务委指定“随到随学”教学点,针对学习意愿强、自身动力足的电商爱好人员,经县商务委同意后,安排到相应教学点参加电商培训,在3个月内完成电商系列课程,在淘宝、京东、小程序等各类平台上成功新开网店,实现客单价20元以上、平均每天网络销售20单以上即为合格。
(三)县外电商培训。参加商务部、重庆市商务委、专业行业协会及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的电商培训、电商实地考察,组织乡镇电商分管领导、乡镇电商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前往山东、杭州等地游学。
(四)鼓励电商协会、行业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培训与沙龙等交流活动。对开展经认定的电子商务培训活动,每场达80人次的行业相关机构,可享受补贴。
五、培训政策
(一)资金来源。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75.63万元。
(二)补贴标准。
1、电商实操培训:按2100元/人/期进行补贴,培训费包括培训过程中发生的资料费、授课费、教室租金、考察费等。
2、随到随学电商培训:按2800元/人/期进行补贴。
3、县外电商培训:按每人每期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实报实销。培训费包括培训过程中发生的资料费、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4、沙龙交流活动:鼓励电商协会、行业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培训与沙龙等交流活动。按照不超过场租费、专家费和资料费的50%,给予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
(三)补贴资金的申报。培训机构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30日内将有关材料报县商务委电商办(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盖本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酉阳县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资金补贴申请表
2、酉阳县电商培训学员签到花名册、酉阳县电商培训学员登记卡等附件内容(详见附件)
3、开班前相关资料
4、相关费用发票
5、培训期间部分培训照片及全体参加培训人员合照
6、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所开网店名称、网址、网货产品及网店运营情况
7、培训视频,要求培训场地全景,每课时不低于10分钟
8、培训补贴达50万元以上的须提交审计报告。
(四)补贴资金的审核。县商务委、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共同审核申报材料,认定补贴资金额度。
(五)补贴资金的拨付。开班结束,经县商务委、项目验收小组初审合格预拨付70%,提交审计报告后,由县商务委按规定将剩余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县商务委将不予拨付补贴资金。
六、其他要求
(一)培训机构自行负责学员的招生工作,县商务委不定期跟班抽查,抽查过程中,缺勤超过1/3,当期培训无效;培训机构需建立培训学员学习档案,做好培训效果跟踪服务。
(二)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并形成分析报告。
(三)培训流程:
1、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前3个工作日向县商务委提交开班申请表(附件7)。同时提交培训方案、课程安排表、课件、老师安排表,师资证明等。(纸质资料需盖章,个别资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档)。
2、经县商务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当期培训。
3、培训过程中,按时按计划组织学员和老师进行培训。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4、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根据本文件提供相关资料,申报补贴资金。
酉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