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行使层级 | 实施部门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申请新办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2. 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专项法律法规规章追责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七条。2.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三十三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 |
2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申请变更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2. 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专项法律法规规章追责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七条。2.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三十三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 |
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申请遗失或损坏补办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2. 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专项法律法规规章追责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七条。2.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三十三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 |
4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变更 | 行政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明确“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部门审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第十七条: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号)。 |
市级、区县级 | 市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违规设定行政许可;2.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未予受理、不在办公场所公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不予许可的理由、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等违反行政许可程序的情形;3. 办理许可或实行监督检查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4. 违规准予许可或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许可决定、违规不予许可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5. 擅自收费。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七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 |
5 | 申请新建、迁建、改扩建加油站(申请领证) | 行政许可 | 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申请的初审和上报;主城行政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商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本辖区内高速公路以外新建、扩建和异地迁建加油站预核准文件。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明确“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部门审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第十七条: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号)。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一、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违规设立行政许可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三、各单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追责情形。 |
一、《行政许可法》及专项法律法规规章追责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七十七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三、各单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追责依据。 | |
6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注销 | 行政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明确“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部门审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第十七条: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号)。 |
市级、区县级 | 市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违规设定行政许可;2.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未予受理、不在办公场所公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不予许可的理由、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等违反行政许可程序的情形;3. 办理许可或实行监督检查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4. 违规准予许可或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许可决定、违规不予许可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5. 擅自收费。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七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 |
7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歇业 | 行政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83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明确“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部门审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第十七条: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号)。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违规设定行政许可;2.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未予受理、不在办公场所公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不予许可的理由、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等违反行政许可程序的情形;3. 办理许可或实行监督检查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4. 违规准予许可或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许可决定、违规不予许可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5. 擅自收费。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七条。 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 | |
8 | 拍卖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2.《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十三条: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违规设立行政许可的。2.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3.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 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5. 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的追责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拍卖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 | |
9 | 拍卖企业分支机构的变更(变更名称)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2.《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十三条: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违规设立行政许可的。2.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3.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 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5. 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的追责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拍卖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 | |
10 | 拍卖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2.《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十三条: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追责情形。 1. 违规设立行政许可的。2.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3.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 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5. 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的追责情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的追责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拍卖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 | |
1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市级、区县级 | 县商务委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受理备案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回复的; 2. 违反备案工作程序的; 3. 在备案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