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规〔2021〕1号)要求,我局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进行核查,现将不满足备案条件的建设项目(见附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法予以撤销,原备案无效。
现将我局作出的撤销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 (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项目清单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
撤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项目清单
序号 |
备案号 |
备案日期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法人 |
建设地点 |
撤销备案原因 |
1 |
202550024200000048 |
2025-06-17 |
酉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酉西)项目 |
酉阳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铜鼓镇官塘村 |
备案依据采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错误,应采用“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第103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中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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