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市镇“一办一庭两所”联合成功调解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日期: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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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丁市司法所联合该镇平安办、丁市派出所、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

陈某与何某均为酉阳第三中学学生,陈某与何某在教室因言语不当发生争执,后何某持美工刀将陈某脸部划伤,陈某入院治疗。事件发生后,陈某监护人、何某监护人、酉阳第三中学多次就陈某受伤事宜进行协商,因分歧太大未果。

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丁市司法所、平安办等联合对接沟通,协调处理此纠纷。派出所调查事件详细经过,明确双方责任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核算赔偿金额,确定赔偿数额,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向县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按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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