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维权网购知识小提示
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权益日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在这个社会关注度极高的盛会里,市民朋友在如影随行的网购生活中应当知晓哪些消费者维权知识呢?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您准备了部分网购热点知识问答,用简明扼要的语句,给大家呈现了一堂通俗易懂的知识普及盛宴。
问:2023年,消费者投诉集中在哪些重点领域?
答: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网站显示,2023年全国消费者商品类投诉占比51.45%、服务类投诉占比45.58%、其他类投诉占比2.97%。其中,商品类投诉中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商品、食品”和服务类投诉中的“生活社会服务、互联网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分别占据前三甲。
问:请介绍一下网购的安全攻略?
答:一是选。选择官方授权的网店进行商品交易,不选择模仿、盗图、捏造的非官方网店,更不要选择弹出恶意软件、虚假广告的网店。二是看。查看网店备案信息(许可证、营业执照),查看商品信息是否与图片信息、广告宣传信息一致,核对无疑问方可下单。三是问。询问商家,详细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和消费者预期一致。
特别提醒:不“蹭网”网购,不理会恶意软件和广告,不在公共电脑上进行任何支付操作。
问:什么是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答: 一般指网上购物,线下部分商家也自主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营者义务一章新增了冷静期制度,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七类商品除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此外,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上文中指的七类商品:(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五)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六)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七)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问:网购消费纠纷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答:(一)网站平台投诉。消费者可以联系网店的客户服务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
(二)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及时请求公安部门处理。
(三)向相关行政机关或者消协组织投诉。一旦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货不对板等问题时,与客服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有哪些常见的网购陷阱?
答:(一)虚假优惠券陷阱。网站发送仿冒的知名电商优惠券,用户需要登录后认领,但链接网址是一个钓鱼网站,一旦登录领取,将会造成账号被盗或直接支付。
(二)购物退款陷阱。骗子冒充电商网站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
(三)虚假购物陷阱。骗子通过网络、短信发布低价商品消息,一旦有消费者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使用虚假物流单号或者发“空单”,造成消费者既没有收到货也无法退款。
最后,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环节要保持科学、理性、谨慎的态度,不受“秒杀”“数量有限”“骨折价”“店面倒闭低价清仓”等营销字眼的影响,不盲从,不冲动,精准甄别,理性消费,祝大家网购愉快、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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