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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规范管理的公告

日期: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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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函〔2024〕18号)相关要求,为严格落实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切实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现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相关规范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含自考、成教、网教、电大等毕业生)档案材料经密封后,按规定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对于个人私自邮寄自带的学籍及人事档案,我中心一律不予接收。因档案违规流转产生的档案遗失、信息失效、业务无法办理等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请各用人单位、广大流动人员严格遵守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流程办理档案转递、接收等相关业务,共同维护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平稳运行。

单位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81536003

联系人:人才交流科(708室)

邮政编码:409800

单位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大道南路292号

酉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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