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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即将退休人员办理退休的通告

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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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征地等参保人员):

近日,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对20251月至7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对预留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员发送了办理退休短信提醒。为了保障你们的养老保险权益,现将办理退休有关事项及20251月至7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明细通告如下:

一、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95号)。

二、办理条件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是原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1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1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二是新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从20251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女性:199611日前参加工作(或参保)的,从202511日起,每2个月延迟1个月,从50周岁逐步延迟至55周岁;19961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或参保),从20251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周岁逐步延迟至58周岁。

(二)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一是20291231日及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二是20301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

(三)选择退休时间。无论是单位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条件等均符合的情况下(含缴费年限),符合弹性延迟退休范围的,无论是否申请延迟退休,因单位或个人原因没有及时申报的,默认其选择了弹性延迟退休,人社部门以其实际申报的时间作为退休时间(不超过最多延迟3年的规定)。

三、业务受理方式及地点

线上:“渝快办”“重庆人社”APP等。

线下: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3窗口,各乡镇(街道)社保所。

四、特别提醒

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包含原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业务或咨询政策,以免影响您的养老保险权益。

咨询电话:023-75552821(综合科),023-75555730(社保大厅),023-75532606(城保机保待遇科)。

附件:20251月至7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明细

酉阳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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